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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拓普专利:福兮 祸兮(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6日 15:35 《中国商界》杂志
“专利这时就成了害” 分析我国专利技术转化率不高的问题,一个普遍存在的原因是“技术本身的成熟度和组装配套的程度还不够”。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对记者说,专利技术不是一个可供直接转化的技术,相当一部分获得专利权的技术离产业化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还需要把各种技术组装配套,结合市场,研发有关工艺,然后才能生产出有竞争力的产品。“但目前还缺乏这个过程。”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资深专家陈英汉曾应科技部之邀,参加郑州拓普公司申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评审,对拓普轧机专利技术的特性及市场应用情况有比较深入的了解。他认为:“郑红专的设计愿望是好的,但显然没有吃透设计变化带来的弊端,没有在解决同心度这一关键问题上取得技术突破,这是造成断带、速度不高、轧制跑偏的主要原因。其所谓轧制航母板、整体轿车外壳等不过是纸上谈兵,基本的技术概念都混淆了,真是让人哭笑不得。”他指出,一种创新技术设备,须经起码的实验过程才能投入市场,但不允许在用户身上实验。你卖给人家不合格的设备,售后服务又差,还动不动就到法院告人家,这不是一个正当企业应有的品格。 拓普公司发表的《XGK型专利轧机的研发过程》一文中,从1987年开发研究“第一代技术”到目前正在研制开发中的“第六代技术”,整个叙述不过寥寥300余字,每个规格称为一代,都是直接推向市场、装备用户。赵林珍接受广播电台记者采访中明确表示,她不很清楚什么是中间试验,他们生产的所有型号的轧机都没有做过中间试验。 在轧机销售谈判过程中,拓普公司会以专利发明为招牌,对用户提出的设备要求大包大揽。谈到紧要之处时则以保护专利为名,让买方的技术人员回避,进而利用业主急于落实项目的心理和缺乏专业知识的弱点,大幅提高设备报价,并在合同中设置了层层陷阱,诸如:轧机安装后单卷试轧成功即视为设备验收合格;用户试轧的产品卖出去了,就视同产品质量考核验收合格;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诉讼由供货方所在地郑州法院管辖等等,这些条款令用户们事后明知上当却又不得不忍气吞声、任凭宰割。 客户们反映,郑州拓普公司交付的设备存在没有产品合格证,以次充好、粗制滥造,随意更改指定制造厂家,以不知名品牌假冒进口部件等问题。并且以保护专利技术为由,规定买方不得自行采购设备备件,连辊系当中的个体轧辊及轴承、备品备件都须购买供货方的高价产品,冷轧辊一般市场价约3.5-4万元/吨,而拓普公司开价为18万元/吨;强调为防止技术泄露,不向用户提供关键图纸、设备参数、工艺参数和电气资料。对轧机存在的质量问题,郑红专、赵林珍总会找出种种借口一拖再拖,或让对方继续增加投资,不能再拖时,便撕破脸皮以“无法与建设方合作”为由拂袖而去,不再理睬,任凭用户轧机、厂房闲置败落⋯⋯ 专利制度的本质是激励创新,促进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此时,我们看到了什么?看到了以透明、公开为本质特征的专利成了某些人控制用户、排斥同业、操纵市场的棍子,成了沽名钓誉、愚弄公众、牟取暴利的‘利器’!不知这是专利本身的悲哀,还是专利被悲哀、卑鄙地利用了!”科技日报题为《专利这时就成了害》评论发出这样的感叹。如同武器既是和平使者的卫士也是侵略者的利器一样,和平利用原子能还是制造原子核武器进行讹诈,这就是同一客体被不同主体所利用的截然相反的结果。 据全国人大代表孔令宏先生透露,国家质检总局派出专家组经过对拓普公司推荐的两套“搞得非常好的”的轧机现场调查,已形成一份29页的报告,所反映的质量问题确实触目惊心。但不知何故,至今四五个月过去了,这份报告迟迟不能公开。 媒体不是法庭,也没有行政执法的权力,还面临着无法克服的专业知识局限,但必须恪守正确舆论导向的责任和义务。胡适先生有句话说的好:“不疑处有疑”——当有人把故事编得太圆满,但结果又大相径庭,那我们一定要说出自己的怀疑来,用开放的舆论形成一定的声势,用无数人的知识拼接还原事实真相,看看它究竟是龙种还是跳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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