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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重申:方案是慎重做出的我们很有诚意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3日 06:43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汪蕊

  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有限”),日前终于就东方航空(下称东航,600115.SH0670.HK)回绝前者入股一事,作出表态。

  中航有限3月1日凌晨发表声明重申,与东航合作一事,中航有限是很有诚意的。声明同时透露,双方尚未有机会就中航有限提交的入股方案进行深入讨论,“中航有限希望与东航尽快就股权和业务合作的各项细节进行讨论,以确定最有利于各方利益的最终方案并推进其实施。”

  2月26日晚,东航公告称,鉴于中航有限无合作诚意等三大理由,东航董事会决定对“中航(入股)方案”不予进一步考虑。

  对于中航有限的最新表态,东航董秘罗祝平昨日称,不方便做出评论。

  中航:方案是慎重做出的

  中航有限在声明中表示,此前提交东航董事会的《关于投资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航空”)并与东方航空结成战略伙伴的建议》(即:中航方案),是中航有限在进行了慎重研究和充分论证之后做出的。

  “在确定入股价格时,我们充分考虑了东航的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东航与国航进行战略合作可能产生的协同效应。”中航有限在声明中称,“在确定东航与国航全面业务合作框架时,我们仔细研究和分析了东航和国航各自的枢纽建设、航线网络、运力安排和货运业务等各方面的实际营运状况;在评估开展全面业务合作可能带来的协同效应时,我们和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经过了仔细和审慎的测算;在确定交易结构时,我们充分考虑了双方的组织架构和股权结构,并就公司治理、避免同业竞争、信息披露等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可能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论证,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应对方案。”

  “未有机会深入讨论”

  中航有限认为,东航董事会之所以回绝中航有限入股,正是由于双方尚未进行深入讨论所致,“我们相信,如果双方从有利于全体投资人的利益、有利于上海航空枢纽建设、有利于中国民航业持续发展、有利于国家整体利益的落脚点出发、协商,将有助于推动双方的共识和合作。”

  中航有限仍坚称,“中航方案”的全面实施将有效改善东航的财务状况,提高双方的经营业绩。同时,“中航方案”的全面实施还将增强国航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有利于上海航空枢纽的建设,形成中国航空运输业有序竞争的新格局,并可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丰富的产品和更加优质的服务。

  东航回绝的三大理由

  今年1月18日,中航有限正式向东航董事会提交了“中航(入股)方案”,希望以每股不低于5.0港元的价格,认购东航增发的H股,从而成为东航的第二大股东,这一价格高于“东新恋”新加坡航空和淡马锡提出的每股3.8港元入股东航的价格。

  东航延至2月26日晚才公告回应,董事会决定对“中航方案”不予进一步考虑。东航回绝的三大理由是,中航有限在向东航提出建议的整个过程中,没有显示出中航有限对与东航合作抱有诚意;中航的建议不具备任何正式要约的法律约束力;此次东航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根本目的在于引进国际先进的管理经验,而中航有限或其代表的有关方不能使东航实现上述预期。

  东航2月26日晚的公告强调,仍将坚持引进战略投资者,做精做强航空运输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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