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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不放弃收购东航股权 祭出拉拢中小股东大旗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3日 00:42 北京商报
商报讯(记者 陈子建)在1月份成功“搅局”东航股东大会后,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有限”)再次祭出拉拢中小股东的大旗。昨日中航有限发布公告称,公司有关投资东航的中航建议“是负责任的,是有诚意的”。 中航有限表示,公司对与东航结成战略伙伴关系始终抱有极大的诚意,希望东航董事会认真研究和慎重考虑该建议,并邀请东航尽快与中航有限就建议中股权和业务合作的各项细节进行讨论,以确定最有利于各方利益的最终方案并进而推进其实施。 2月26日,东航董事会公告表示,在董事会进行审慎和充分的讨论,并征求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公司的意见后,东航将不予进一步考虑中航方案。随后,新航发言人斯蒂芬·福肖表示,新航对东航资本重组的提议仍然有效,与2007年9月份宣布的以及2008年1月份提交给股东的提议完全一致;目前并未发出新的收购提议。新航期待着与东航就促进双方在该提议上的共识继续进行讨论。 而中航有限在公告中则表示,中航建议的全面实施将有效改善东航的财务状况,提高双方的经营业绩。同时,该建议的全面实施还将增强中国航空公司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有利于上海航空枢纽的建设,形成中国航空运输业有序竞争的新格局,并可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丰富的产品和更加优质的服务。 此外中航有限认为,中航建议是在进行了慎重研究和充分论证之后做出的。在确定入股价格时,中航有限充分考虑了东航的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东航与国航进行战略合作可能产生的协同效应。在确定东航与国航全面业务合作框架时,公司仔细研究和分析东航和国航各自的枢纽建设、航线网络、运力安排和货运业务等各方面的实际营运状况。 而在2月26日的公告中,东航曾明确表示中航未显示出对合作抱有诚意,也未对合作做出深入和透彻的规划;中航方案不具备任何正式要约的法律约束力,且在法律和未来审批方面存在着重大不确定性。 对此,中信建投航空分析师李磊昨日告诉记者,中航有限提出的只是一个入股建议,由于双方没有协商好,因此中航有限是不可能在这个阶段提出要约的。“除非直接到股东大会上提交的,那就是正式的要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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