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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五粮YGP1”权证交易监控通知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9日 13:39 PRNEWS.cn中国商业电讯
一、本所从2008年3月3日至3月26日,对“五粮YGP1”实行以下价格涨幅限制,不实行跌幅限制: 1、当“五粮YGP1”前收盘价格在0.100元以上(含0.100元)的交易日,价格涨幅比例为10%; 2、当“五粮YGP1”前收盘价格在0.010元至0.100元(含0.010元,不含0.100元)的交易日,价格涨幅比例为20%; 3、当“五粮YGP1”前收盘价格低于0.010元(不含0.010元)的交易日,价格涨幅比例为50%。 涨幅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幅价格=前收盘价×(1+涨幅比例)。 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二、本所对“五粮YGP1”权证交易实施重点监控,对出现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的帐户,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限制交易实施细则》的规定实施限制交易,并上报中国证监会查处。 三、各会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指引》和本通知的规定,做好相关规则和制度的宣传,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多途径加强投资者风险教育,警示权证交易风险,特别是“五粮YGP1”权证最后一个交易日的交易和持有风险,切实加强对投资者权证交易行为的规范和管理。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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