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民航总局:外航五年内享受国民待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6日 05:3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朱宇

  民航总局和国家发改委昨日联合将《民用机场收费改革实施方案》公之于众,该方案将从3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外国及港澳航空公司的航空性业务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将有所下调。根据《实施方案》,至2012年,外国及港澳航空公司将可享受完全的“国民待遇”,与内地航空公司国际及港澳航班在收费标准上实现并轨。

  航空性业务收费差别定价

  昨日公布的《实施方案》对现有的民用机场收费项目进行了划分。

  按照民用机场业务量,全国机场将被划分为:一类1级机场、一类2级机场、二类机场、三类机场。其中一类1级机场仅有两个,分别是北京首都机场和上海浦东机场;一类2级机场包括广州、上海虹桥、深圳、成都、昆明等5个城市的机场;二类机场则包括杭州、西安、重庆、南京、武汉、三亚、桂林等19个省会城市和重点旅游城市的机场;国内其余机场则被归为三类机场。

  《实施方案》在明确了三级机场分类之后,对具体的机场收费项目也做了详细分类。机场收费项目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航空性业务收费,包括起降费、停场费、客桥费、旅客服务费及安检费;第二类非航空性业务重要收费,包括头等舱和公务舱休息室出租、办公室出租、售补票柜台出租、值机柜台出租及地面服务收费;第三类则是非航空性业务其他收费。

  此前国内的机场收费标准是“一视同仁”,年旅客吞吐量在1000万人次以上的大型机场和二三线城市的机场收费标准一样,没有体现分类管理。此次颁布的《实施方案》中,各类机场的航空性业务收费不仅有了下调,还出现了差别定价,体现了民航总局补贴三类机场的政策倾斜。

  不同最大起飞重量的飞机执行不同的收费标准。以最常见的起飞重量101到200吨的机型为例,三类机场的每架次起降费逐级提升,一类2级机场比一类1级机场多收50元,二类机场在一类2级机场的基础上调高100元,三类机场在二类机场的基础上再提高150元。

  旅客服务费和安检费也是逐级提升,只有停场费和客桥费各类机场保持一致。

  另外,根据《实施方案》,航空性业务收费项目、非航业务重要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基准价一般不作上浮,下浮幅度由机场管理机构与用户协商确定。非航业务其他收费项目原则上以市场调节价为主。

  内外航5年内并轨

  本次机场收费改革的另一个重要变化是降低了外航的收费标准,缩小了内外航之间的收费差距。

  根据《实施方案》,目前外航在国内机场的航空性业务收费项目仍然没有分级处理,所有机场的收费标准仍保持一致,但外航的收费标准明显有了下调。

  此前外航在国内的部分航空性业务收费标准数倍于内地航空公司的国际及港澳航班,但此番《实施方案》规定,内航外线的航空性业务收费标准基准价将按照外航收费标准的60%执行,内航外线在国内经停机场的收费标准仍按照内航内线来执行。

  如果内地航空公司与外航实行了代号共享的航班,将依据上述收费标准分段收费。

  自《实施方案》实施之日起,机场管理机构将彻底退回管理者本位,取消机场管理机构与航空公司或服务提供方之间签订的地面服务收入分成比例。各航空公司或服务提供方将与外国及港澳航空公司重新签订地面服务协议。

  此外,根据《实施方案》,对外航收取的起降费中将不再包含进近指挥费,进近指挥费收费标准另行规定。

  除给予上述一系列收费优惠政策外,民航总局称,《实施方案》实施后至2012年,将在五年内分两次实行内航外线收费标准与外航收费标准的并轨。届时外航将可彻底享受完全“国民待遇”。

【 新浪财经吧 】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