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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中介给出路还是乱市场(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1日 10:50 浙江市场导报
政府要引导、规范 杨轶清(浙商研究专家) 我的态度很鲜明,认为这是个好事。 我觉得这个公司能够存在的最根本的前提就是供需双方的要求都很强烈。一方面,浙江的民间资本丰沛,急需寻找出口;而另一边,一些个人和中小企业需要借贷。比起银行贷款,民间借贷的门槛低、效率更高。 再则,我们应该看到,现在国内金融的各种业态出现得越来越多,也越来越活跃。而这家公司在这个时候敢做广告,也从另一方面印证了这个事实。“春江水暖鸭先知”嘛。 当然,可能没有合适的条款约束,企业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缺陷。我个人的观点是,即便企业存在不合规的事情也不能一棍子打死,政府的有关部门应该多引导、多规范,重视这股力量。 我相信这个行业可以融通有无,会有现实的贡献。 反对方 这是打着房产公司的名义做金融 陈自芳(浙江省委党校经济学部教授) 虽然这家公司的经营范畴是房产类的,但是它实际上操作的,我感觉就是一个金融业务。这个应该和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不符。 据我在一些地方的调研了解,各地也有一些地下钱庄在运行。这些市场存在就说明还是有现实需要的。当然,我们也多次向有关部门呼吁实现民间金融的合法化,便于疏导和管理,但是金融行业非常敏感,所以国家也是一直慎重对待,现在也仍未批准。我觉得企业还是应该遵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企业行为。因为一旦出了风险,中介公司也很难承担。 对贷款的企业来说,这个中介公司手续费加上其承诺的保底收益,也就意味着借款人的全部融资成本为13%至14%,比银行利率也低不了多少。当然,目前的宏观形势,中小企业的贷款难度增加,但是我还是建议他们走正规的途径。 要注意经营的界限 某专业人士 不可否认,民间融资在浙江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不可忽视,但是给金融秩序造成的扰乱也同样不能忽视。所以,理论界现在对这个问题还存在不同意见。 民间借贷提供中介服务,有两条线是要注意的。一个是利息标准的问题,稍不慎重,就会有放高利贷的嫌疑,会产生负面影响;另一个就是,中介方一定要注意企业的经营界限,不能做成乱集资。 当然了,有中介牵线,资金的供需会比较容易达成一致,有一定的积极影响,但是经营者如果不慎重经营,对金融环境的破坏力也是不小的。我个人认为相关部门还是应该重点监管。 还需谨慎 某学院教授 工商登记的项目和公司实际操作过程中的细节可能还是会存在差别的。市场有这个需求,但是风险很难保证。我个人觉得这个事情还是应该慎重一些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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