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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遭驳回华立专利判定有效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3日 11:54 浙江市场导报
作者:万晓玲 如果打破国外企业对手机核心专利的垄断,首先受益的是中国数亿手机用户。 华立集团董事局主席汪力成近日在公开场合披露,华立通信起诉韩国三星GSM/CDMA手机双模专利侵权案已有重大进展。 导报记者了解到,2007年12 月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布第10953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驳回三星公司对华立通信的GSM/CDMA双模通信专利的无效诉讼请求,维持华立通信上述专利有效。 据透露,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可能于1月24日开庭审理此案。 华立通信于2002年1月15日申请了《GSM/CDMA双模式移 动通信的方法及通信设备》发明专利(专利号ZL0210174.4),专利基本覆盖了GSM/CDMA双模通信产品的主要硬件设计思想和实现手段。 2007年4月9日,华立通信正式起诉三星公司,状告其侵犯自己的“GSM/CDMA双模”发明专利,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三星(中国)公司于2007年4月25日发表声明称:“公司法律部门已得到通知,并开始进行法律准备,由于三星的专利和知识产权很多是全球的,所以还需要跟总部进行比对。三星肯定会尊重知识产权,尊重法律。” 随后,三星公司于2007年5月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递交无效宣告请求,状告华立通信的双模专利无效,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撤消华立通信的上述专利。经过半年多的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员会最终作出判决。 浙江华立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葛晨在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强调,手机的核心专利大部分在国外通信业巨头手中,中国国内手机用户每年为此支付巨额的专利费用。随着国内通信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近几年涌现出许多核心专利,华立通信的GSM/CDMA双模专利就是其中之一。但是国内通信企业的维权之路并不顺利。 “在知识产权问题上,国外通信业巨头根本没有把国内企业放在眼里”,葛晨激动地表示:“我们希望通过这个诉讼案为国内通信企业提供一个成功的案例,促使国内外通信企业在知识产权问题上能够平等对话,公平竞争。” 至少值得期盼的是,如果打破国外企业对手机核心专利的垄断,首先受益的是中国数亿手机用户。据CNET2007年5月的报道,“在近日的一次论坛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透露,我国仅有1.1%的企业获得授权专利,其中仅0.17%的企业获得发明专利权。这导致的后果之一是,我国企业不得不将每部国产手机售价的20%、计算机售价的30%、数控机床售价的20%至40%支付给国外专利持有者。”由此看来,手机这个20%的坚冰有望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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