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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积极回应国东合作 向东航提出参股建议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2日 05:46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朱宇

  中国国航(601111)今日公告,公司已于1月18日收到主要股东之一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与东方航空(600115)合作的建议。公告称,中航有限作为公司的股东之一,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建议。对于《中航建议》中涉及的公司与东方航空开展业务合作的建议,公司会认真考虑并将积极响应。

  继中航有限2008年1月7日在《南华早报》和《香港经济日报》上发布公开声明之后,中航有限已于1月18日向东方航空董事会提交了《参股东方航空并与东方航空结成战略伙伴的建议》。建议拟由中航有限和/或其代表的有关方和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以每股H股不低于5.0港元的价格共同认购东方航空将发行的2,984,850,000股H股。并且,无论上述参股建议是否或何时得以实施,中航有限方面都将努力促成中国国航与东方航空在三个方面开展业务合作,包括配合东方航空在上海建立以东方航空为主体的枢纽运营体系、整合双方货运业务、双方开展广泛业务合作。

  东方航空昨日也就此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已收到中航有限提交的信函,并称董事会目前正在处理上述建议,将在做出决定后公告。

  综合各方面分析看,中航方面和东方航空短期内就入股方案达成一致的可能性不大。有业内分析人士认为,很难想象东方航空向竞争对手的关联公司定向增发股票这道“心理坎”该怎么过。

  据香港媒体报道,里昂证券发表研究报告称,假设中航方面入股东航成功,对国航及国泰航空都属“双赢”,便于两家公司拓展其在上海的航空业务,并计划于未来组成货运合营公司。该报告还称,东航基于与新加坡航空签订的排他性协议,相信有关交易需要待8月才会作出考虑,结果将会对东航、国泰及国航均有利。

  安信证券发表报告评价了“中航方案”与“新航方案”的主要差异。除了入股价格的显著提高外,“中航方案”与“新航方案”的主要差异还在于中航方面愿意(更确切地说是能够)认购东航H股的比例更高,而且东航和国航作为直接竞争对手,其可能合作的领域也更加广泛。

  新航入股东航前景更加渺茫。由于新航方面多次表示不会提高入股价格,在中航方面正式提出不低于每股5港元的报价后,新航方面入股东航的可能性将更加渺茫,但报告不排除双方在经营领域继续合作的可能性。

  报告指出,东航与国航的合作任重而道远。尽管东航与国航竞争更加直接,因而具有更广阔的合作基础,但东航与国航的合作绝非一帆风顺。首先,东航方面对国航仍抱有相当强烈的抵触情绪,在目前国内航空业进入盈利周期的背景下,东航缺乏足够压力立即与国航展开合作谈判。其次,航空公司股权和业务合作实质是利益的争夺与妥协,即使双方立即坐下来谈判,到谈判最终达成尚需时日。最后,东航与国航作为三大航空公司其二,双方的合作对中国航空运输业竞争格局的影响不言而喻,即使保持相对独立地位,东航与国航在股权和业务方面的合作也会遭到包括南方航空上海航空在内的国内其他航空公司的反对,从而延缓双方合作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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