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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将承担法律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6日 21:18 CCTV《经济信息联播》

  (稳定物价惠民生)企业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将承担法律责任

  而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今天也明确指出,如果企业不执行相应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将要承担法律责任。

  发改委指出,《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以及今天开始启动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办法》,都对违反相关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如果有关企业不按照规定执行,出现以下情况,价格主管部门将责令经营者改正,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这些情况是:(字板开始)(1)未按规定履行申报和备案程序的;(2)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或者备案的;(3)经营者申报后提前提价的;(4)不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作出的不予提价、降低提价幅度或者标准等决定的;(5)不按照规定说明理由或者虚构理由、提供虚假资料的;(6)不执行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的;(7)违反价格干预措施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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