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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面面观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6日 10:33 北京联合信息网中国信贷风险信息库

  伴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和电子通讯技术的革命性发展,在美国、西欧等国际主要金融市场上涌现出一股声势浩大的金融创新浪潮。随着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这一浪潮也正席卷着整个中华大地。中国商业银行创新之举接连推出,一方面是国际金融环境的要求,另一方面也是商业银行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商业银行创新的重点领域和趋势值得我们认真研究。

  银联信分析:

  创新需要“以点带面”

  一、商业银行创新业务的原因

  中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之热情源于以下几方面:

  首先,创新的动力首先来自机构经营与发展的内在需求。从银行看,由于近年存贷利差不断缩小和相当数量不良资产的存在,传统的存贷业务所能带来的利润正逐步萎缩。业务创新已势在必行。

  其次,金融业全面开放后的竞争压力则是推动金融创新的外部动力。WTO成员国的金融体制是银行、证券、保险三位一体,其金融机构是综合性金融集团,金融控股公司下设的银行、证券、保险等子公司间业务可以互补,资本扩展余地和资金调度空间较大,各种专门人才聚集,并由此带来成本的节约,以及某子公司有可能高成本开展竞争等许多综合优势。这种“金融百货公司”或“超级金融市场”目前正在全方位进入,几年内将对我国目前的“金融专卖店”式的商业银行形成巨大冲击。显然,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就是旨在通过创造大量新的融资工具,培育出我国的“金融超市”,以与国外金融机构抗衡。

  最后,中国商业银行国际化发展的必然选择。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提出了国际化企业的三条标准;一是要有适应国际市场的应变体系;二是要有全球化的品牌;三是有一套网上销售的战略。一个能适应国际市场的应变体系只能通过不断的组织创新来建立和调整。这方面海尔的企业文化精神值得借鉴,在海尔人的观念中,企业如同斜坡上的小球,必须每天改变和提高,否则就会下滑。而今天的中国商业银行也正不约而同地朝着这一方向努力着。

  二、创新活动的主要领域

  面对日益强烈的创新需求,商业银行必须在纷繁的金融业务创新中把握主流方向,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理智地进行创新,否则将会舍本逐末,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也无法形成竞争的合力。我们认为,商业银行在业务创新中,应密切留意以下几个主流板块:

  (一)投资银行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又称为商业银行(Merchant Bank)业务,是近年来国内各商业银行竞相开办并展开激烈竞争的一个新兴业务领域。它伴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创立而产生,在现代企业制度的不断健全、国民经济的战略重组和融资体制的深化改革中发展壮大。“十五大”以来,金融行业对资本市场的功能进行了重新的认识,认识到发展资本市场并不等同于发展直接融资,资本市场更基本的功能是以市场化形式进行资源配置,资产重组、产权流动就是资源配置。国内资本市场的发展已对商业银行办理部分投资银行业务提出了需求。

  另一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金融服务,支持国民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第9条中明确要求各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要“开拓新的服务项目,适应现代化企业的多种需要。要不断改善金融服务的方式、手段,除了完成投资咨询、财务顾问、项目融资、代理和代付等业务外,还要在市场信息、企业改制上市、人员培训、国际合作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可以说,国有银行开展部分投资银行业务的政策环境和市场需求已经具备,投资银行业务是可以进入并大有前途的业务领域。

  (二)离岸金融业务

  WTO中有关金融业的市场准入协议,推动了以银行为主体的金融活动跨越国界,由局部地区性的传统业务活动发展为全球性的、创新性的业务活动。面对着“狼来了”的残酷事实,我们既要引进来,又要打出来:既要“防御”,又要“反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相持”竞争的过程中稳住阵脚,乃至战胜对手。离岸金融业务正好是我们商业银行打出去的“杀手锏”。开办离岸金融业务,建立我国的离岸金融市场,是推动我国银行跨国经营的有效途径。

  离岸金融业务是适应国际金融高度发展的需要,通过金融创新而迅速开展的一项新业务,它为国际金融活动开拓了新的空间,并带来了巨大的活力。我国金融改革就是要使我国金融活动与国际接轨,实现整个银行体系的现代化、国际化,因而开办离岸金融业务将成为我国商业银行重要的新业务领域,而建立我国自己的离岸金融市场更是推动我国银行跨国经营的现实途径。

  (三)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的联手合作创新

  随着银行与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合作创新产品的不断涌现,足以说明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正力图搭建一个统一的服务平台,打通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之间的通道,以拓展业务范围。

  央行日前明确表示,鼓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的业务创新和相互代理。凡是金融监管法规没有禁止的业务,金融机构均可办理,或报监管当局备案后办理。他还提出,为进一步完善金融宏观调控、促进资本市场发展,是否可以考虑成立短期资金公司,专门为证券公司提供融资服务,把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货币政策结合起来。据悉,有关部门已开始研究制定关于金融控股公司的管理办法。

  三、创新范围应围绕利润增长点

  客观上讲,国内银行界日前的创新很大程度上是在内在动力和外部竞争的驱使下,自发进行的,因而不可避免会存在雷同或一定程度的混乱。银联信认为,商业银行创新产品应围绕能带来利润大幅度增长的板块进行,“以点带面”覆盖投资银行业务、离岸金融业务和综合经营业务。

  另外,西方商业银行的许多非核心业务特别是科技开发中的大部份非核心模块的开发都外包给社会来做,这可以最大限度地节约成本费用并提高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我国商业银行各种非核心业务的外包特别是电子化外包的制度环境还亟待建设。

  [本文由北京联合信息网中国信贷风险信息库提供,未经北京银联信信息咨询中心书面许可,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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