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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发言人:零售药品的网站只有4家合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8日 19:45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月8日电 (记者 吕诺)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8日说,目前经批准可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有9家,其中,只有北京京卫大药房网、北京金象大药房网、上海药房网、辽宁盛生药房网4家由药品零售企业开办的网站可以向消费者销售非处方药,其他的均为非法销售。

  近日,一些患者看到网上或报纸的所谓某某研究院治疗风湿病、糖尿病、皮肤病特效药宣传,购买服用后发现无任何效果,既被骗钱又贻误治疗。8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布会上,颜江瑛对此表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此类非法网站等一经发现立即移送相关部门,坚决予以打击。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已同一些综合门户网站沟通,对清理网站非法药品广告采取了相应措施。我们再次提请公众监督,如果发现非法药品广告可向食品药品监管局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管局批准的医院配制的制剂,只能在本院内使用,禁止在市场上销售,不允许做广告,同样也禁止通过互联网和邮购的方式销售。

  颜江瑛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可供公众查询相关信息,以判断药品、医疗器械、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药品广告等批准文号的真伪。公众利用这些信息可以进行判断,也是自我保护一个有利的手段。”

  以查询药品真伪为例,颜江瑛说,首先要看看在药品包装上有没有“国药准字”号,如果没有,肯定是假冒的;如果有的话,可以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查询,在国产药和进口药的栏目输入药品的批准文号,如果显示了药品名称、批号、企业记录,那就是药品;如果没有,肯定是假冒批准文号,请向当地药品监管部门举报。

  颜江瑛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今后会更多地告知公众安全用药知识,相关信息会在新闻发布会和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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