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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五港元方案将插足 东新恋明日股东大会揭谜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7日 15:1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一月七日电 (记者 周音) 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最新声明称,如果在一月八日召开的东方航空特别股东大会上,东方航空的股东未能批准关于淡马锡及新加坡航空公司认购东方航空新发行的H股的决议,中航集团拟在两周内向东方航空董事会正式提交投资于东航并与之结成战略合作伙伴的建议。

  原东航与新航的合作方案是:拟通过定向增发H股的方式,引资新加坡航空和淡马锡。其中每股增发价格定为三点八港元,总募集金额达一百一十三点四二亿港元。

  对三点八港元价格的出台立即引起了行业界的强烈反应。持有东航H股百分之十二点七流通股的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投反对票。他们表示,三点八港元的增发股价太贱。

  中航集团提出的新方案是:取代淡马锡及新航的角色,每股作价不低于五港元,从而担任东航新的战略伙伴。另外,若有可能,在对东航持股低于其本次发行后股本百分之三十的前提下,中航方面愿意认购原拟由东航集团认购的部分东方航空的H股。

  中航集团表示,东新合作方案仅仅把一家以中国为基地的航空公司、一家以新加坡为基地的航空公司和一个投资机构联合在一起,缺乏以中国为基地的两家主要航空公司开展战略合作所能带来的协同作用。与东新方案相比,中航的新方案能为东方航空带来更大的益处;更能显著地提升上海航空枢纽的地位,也会促进以该航空枢纽为主要基地的东方航空的资源被更有效地利用。

  中航还坚信,他们的方案将带来必要的协同效应,较高的认购价格必然为东方航空带来更大的利益,并且有利于缓解东方航空面临的资金压力和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东航集团公司则发布三项声明称,东航一月八日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不会变;东航与新航、淡马锡战略合作方案不会变;东航除“东新合作”方案外,不会考虑其他任何方案。

  明日股东大会东新结合之谜将揭晓。今日,东航以“业内人士”的形式对中航方面的新方案提出六大质疑,其中一条指出——“鉴于国航和东航目前的市场地位,结盟所带来的影响会否构成违反国家已公布即将实施的反垄断法所禁止的经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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