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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与东航口水仗升级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4日 05:3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朱宇 东方航空(600115)1月8日股东大会进入4天倒计时,中航与东航的“口水仗”也愈演愈烈。 继前日东航第一大H股流通股股东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在港发表声明建议东航修改方案之后,东航集团昨日也给本报记者发来邮件称,中航有限作为东航境内主要竞争对手(意指中国国航)的关联方,对东航定向增发引进新加坡航空和淡马锡方案的质疑缺乏足够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东航集团在声明中称,同行业相关公司并不能在真正意义上代表东方航空的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时东航进一步强调,至今没有收到来自其他任何公司提出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方案。 声明称:“自东航开始境内外路演以来,我们对同行业相关公司所提出的各项质疑进行了多次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东航与新航、淡马锡的合作所定的相关条款完全符合国际惯例,符合东航发展壮大的需要,也是有利于中国民航业的健康发展。在此,我们特提请广大A股、H股投资者在2008年1月8日的股东大会上做出独立的判断。” 对于备受争议的每股3.8港元的增发价,东航声明称,3.80港元的增发价格是合理的。该增发价格是东航和新航遵循市场原则长期谈判的结果。从3.80港元的定价情况来看,较2007年4月22日至2007年5月21日(定向增发方案公告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期间的交易均价溢价35.7%;是东航2006年末净资产的6倍,远高于可比同类交易;并且,此次增发的股份有三年的锁定期。 针对中航有限前日声明中指“东新合作”将“构成影响行业未来发展的潜在障碍”,东航声明称,东航和新航的合作主要条款均按国际惯例进行设计,东航与国内航空公司合作并不因本次向新航定发增发而存在任何障碍,东航始终怀着开放的心态,不会排除与国内兄弟公司在业务上进行各项合作的可能性,“构成影响行业未来发展的潜在障碍”一说是不成立的。 对于“东新合作”的意义,东航认为将从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和业务运营三方面大大提升东航的竞争力。财务状况层面:通过注资,东航的资本结构将有所改善,资产负债率将显著下降,而本次增发所募集的资金,也将提升东航的营运能力,从而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层面:新航与淡马锡将加入东航的董事会和管理层,将为东航带来国际上优秀的管理和运营经验,大幅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在业务层面:新航与东航的长期全面合作,一方面将通过航线互补,为东航有效扩张全球业务,同时也将依托新航全球领先的品牌及专业经验,改善东航的产品组合与服务质量,这对于东航无疑是最为关键的。 对于最受关注的股东大会投票事宜,东航在声明中称,在与境内外大部分投资者进行交流以来,情况反映良好,至今未有任何投资者明确向公司表达将在2008年1月8日的股东大会上投反对票的意向。此外,东航还称,已受到了完全独立的、全球最具代表性的第三方代理投票顾问的认可,他们已明确推荐东航股东在2008年1月8日的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以支持此次东航H股增发和战略引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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