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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新恋若被否决 中航将提新方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4日 01:17 东方早报

  

  新航入股东航,已陷入一场股东争夺战。中航方面昨日两发声明反对“东新恋”新华社/张明资料

  早报记者 汪蕊

  距离东方航空(600115,0670.HK)1月8日召开股东大会、表决引进新加坡航空公司不到一星期,东航与中航集团对中小股东选票的“争夺”已经白热化。中国国航(6001111,0753.HK)母公司中航集团昨日两度发表声明。其最新声明明确表示,反对东航以每股3.8港元向新加坡航空及淡马锡定向发行新股,并确认会在议案被否决后提出新方案。

   中航:未收到投票支持东新方案指示

  昨日下午,中航集团发表声明:“作为东方航空的股东,公司从未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就东航与新航、淡马锡之间的交易态度有任何指示,公司相信政府亦不会发出这样的指示。”这也是中航集团近期第三次就“东新恋”发表声明。

  昨日晚间,中航集团再次发表声明,这份最新声明有三点回应市场传闻:一是未接到任何方面让他们投票支持东新方案的要求;二是仍期待按上次说明的内容改进东新方案,不接受未经改进的方案;三是如果1月8日的东航股东会未能通过东新方案,中航将提出新的方案。

  据英国《金融时报》昨天报道,东航最大股东之一的一位高管表示,中国国务院国资委要求东航许多大股东不要反对此笔交易。

  作为中国内地三大航空公司之一,中航集团及其下属的中国国航一直希望取代新航,扩大与东航的股权合作。2007年9月2日东航公布定向增发协议后不久,国航母公司中航集团曾与国泰航空发起联手行动,意图阻击新航与淡马锡入股东航,但在最后关头因国务院国资委反对而戛然而止。

  之后,国航曾公告表示三个月内,也就是2007年12月25日之前,不会继续推进并购交易。曾有知情人士透露,当时中航集团方面的收购价是每股4.85港元。

  东航:向新航增发H股价格合理

  中航之前引进顾问中国国际金融的报告称,每股3.8港元的发行价未能反映东航价值。另外新加坡航空入股的条件,也会阻碍东航与其他内地航空公司合作。

  昨日凌晨4时,东航发表声明,强调东航至今没有收到来自其他任何公司提出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方案。

  声明中,东航指出,3.80港元的增发价格是合理的。该增发价格是东航和新航遵循市场原则长期谈判的结果。从3.80港元的定价情况来看,较2007年4月22日至2007年5月21日期间的交易均价溢价35.7%;是东航2006年末净资产的6倍,远高于可比同类交易;并且,此次增发的股份有三年的锁定期。

  东航同时强调,中航集团虽是东航的H股股东,但同时也是东航在境内的主要竞争伙伴的关联方,处于这一特殊地位,中航集团对东航增发和战略引资方案所提出各项质疑,缺乏足够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因此并不能真正代表东方航空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所以,东航希望A股、H股投资者在1月8日的股东大会上作出独立的判断。

  对于此前中航集团认为新航入股东航将构成影响行业未来发展的潜在障碍,东航认为,东航与国内航空公司合作,并不因本次向新航定发增发而存在任何障碍,东航始终怀着开放的心态,不会排除与国内兄弟公司在业务上进行各项合作的可能性,所以上述说法不成立。

  东航的声明还透露,东航与境内外大部分投资者进行交流以来,情况反映良好,至今未有任何投资者明确向公司表达将在股东大会上投反对票的意向。

  李丰华:对股东大会通过提案有信心

  东航集团总裁、东航董事长李丰华在1月2日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东航方面正在积极地和股东进行沟通,包括和国航的上层进行沟通,因为这个项目的负责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是为了国有大型企业进一步搞活。

  “我相信通过这种沟通之后,在相互之间能达成一定理解的时候,会有更新的东西出现。”李丰华表示。

  但他没有透露新的东西具体指代什么,只是表示对1月8日举行的股东大会通过新加坡航空入股东方航空这个提案很有信心。

  对于此前中航集团总经理调任民航总局代理局长,将对东航此次方案的通过带来巨大影响的说法,李丰华表示否认。“民航总局是政府机关,它更多的是从行业管理和整个中国民航业的发展角度来把握整个大局”。国航的负责人会对两个企业的竞争表示更多的关注,但到民航总局之后,“作为一个行业政府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我相信他会从全面的角度,来看整个行业的发展,所以处理这些问题一定会更客观和科学。”

  香港证监会:按程序初步审核此案

  虽然中航集团方面一直对外暗示,将在1月8日股东大会上投反对票,但有股东质疑其投票资格。

  昨日,有东航H股股东告诉早报记者,就在去年年底前,他曾致信香港证监会,建议中航方面不可以行使否决权(反对票),因为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虽然在香港注册,但它是国航母公司中航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其意志和行为实为国航直接操纵,而国航是东航的直接商业竞争对手,如果他们行使否决权(反对票),那么国航就将以非市场手段达到控制东方航空的目的,这是对中小股东利益的直接侵害。

  据他介绍,对此,香港证监会日前进行了正式回复,称正按香港证监会的投诉处理程序初步审核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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