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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起重庆市民可买森林投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3日 15:16 华龙网-重庆晨报

  本报讯 (记者 刘敏)“森林就是个‘绿色银行’,每亩林地每年可长1方木材,带来的经济效益至少在800元以上。”在昨天举行的全市森林分类经营电视电话会上,市林业局局长周克勤表示,从4月份开始,我市将全面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届时,我市所有林地都将被分解落实到每位权利人手中,市民也可以买卖商品林,或在森林内开展旅游、种植等投资。

  商品林将进行拍卖

  据悉,4月份实施的森林经营工作,将对我市森林按照国家公益林、地方公益林及商业林进行划分。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后,所有商品林都可进行流转经营,商品林与其采伐指标可同时进行拍卖,砍伐指标有效期会延长为5年。“届时,森林将成为‘绿色银行’,市民可提前买林地或是租林地。每亩林地每年可长1方木材,至少会给购买者带来800元的经济效益,4年时间里,一亩林地至少可赚3200多元。”会上,周克勤算了一笔账。

  “由于商品林的管护由权利人自己负责,各级政府将对商品林管护进行扶持,大力开发利用商品林。”周克勤介绍,现有的商品林可优先安排采伐指标,同时也可纳入采伐计划,未纳入采伐计划的将享受先报先批。

  重点监管国家公益林

  “与商品林相比,对国家重点公益林的监管将会更加严格。”在会上,周克勤介绍,全市森林共有4200万亩公益林,其中国家公益林有1900万亩,地方公益林占了2300万亩。我市的国家公益林主要分布在主城和长江、嘉陵江、乌江周围,包括缙云山、金佛山、大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及部分风景名胜区的森林。此外,一些水土流失严重、地势陡峭地区的森林,也划为国家公益林。

  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后,国家原来下拨的天然林保护工程经费将全部投向国家公益林,2008年全市国家公益林的管护费标准统一为3元/亩·年,地方公益林的管护费标准统一为1元/亩·年。凡对国家公益林实行委托承包或村社管护的,按不少于1元/亩·年的标准提取集中管护费,剩余的管护费支付给权利人。

  值得一提的是,公益林不能实施以经济效益为目的的砍伐,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在不破坏森林的前提下,可在森林里搞养殖或森林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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