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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称没有强迫员工重签合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8日 11:19 CCTV《第一时间》
这两天有媒体报道说,家乐福全国4万多名员工,除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外,不论工龄长短、合同是否到期,都要在今天之前与公司重新签订新合同。关于这一消息,记者采访了位于上海的家乐福中国总部。 家乐福中国总部向记者表示,他们最近确实制定了一份新合同,但这是因为老合同中,有部分内容与新的《劳动合同法》不一致。他们一再强调,公司并没有辞退或者买断职工工龄,也没有强迫员工一定要签新合同。家乐福全国媒体经理 陈波: (我们的合同首先是建立在员工自愿的基础上 我们给员工提出一个修改合同 员工根据自愿签署 ) 按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在员工没有过错或能力问题的情况下,企业只能与同一员工签定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第三次签合同时,需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此次家乐福制定的新合同两年一签,也就是说,如果员工在今年年底签了新合同,就得比明年年初签合同的人,至少再多等两年,才能签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记者在走访家乐福超市中发现,很多基层职工并不知道,这份新合同是可以不签的。家乐福基层员工: (合同)到几月几号 一月10号左右 已经重签了 对的 合同是可签可不签的还是如何 一定要签的吧 (合同)到2008年8月份/新合同签过了吗 还没 但是要签的。 对此,上海市总工会表示,家乐福此举已经涉嫌规避新法。上海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 谈育民 :(规避法律行为应该说还是有的 本身都有合同 你现在大规模的重新签 职工可能还要有猜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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