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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沃尔玛斗智斗勇 基层工会夹缝求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2日 15:13 21世纪经济报道

  上海报道 本报记者 陈欢

  这是一种力量的崛起,而代表它的,是一个年仅26岁、瘦弱的年轻人。

  2007年12月16日,高海涛——沃尔玛南昌八一店工会主席,支持被裁员工向沃尔玛提起劳动仲裁,这是我国基层工会组织首次将跨国公司推上被告席。这标志着基层工会和跨国公司首次正面交锋。

  而在新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沃尔玛卷入突击裁员的背景下,这一事件犹为引人关注。

  而更让人关注的是:高海涛和他领导的沃尔玛南昌八一店工会,在过去的一年里,在沃尔玛这个庞大的跨国机器内部,搅起了怎样的风波?

  自去年8月,沃尔玛这个"拒建"堡垒被攻克之后,这个在中国51个城市拥有93家大型商场,雇佣人数超过40000的巨无霸企业内部发生了什么,工会如何嵌入这个庞大公司机器上的某个齿轮?

  基层工会控制权之争

  基层工会的建立,是新生力量崛起的原点。

  2006年8月16日,沃尔玛南昌八一店在全国93个分店中第五个建立工会,高海涛被选为工会主席。从这一刻开始,斗争就悄然拉开序幕。

  "第一场,是工会领导权的争夺战。"南昌八一店工会顾问施志刚告诉记者。

  在筹备期间,沃尔玛管理层提出,按照沃尔玛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就建立工会达成的五点纪要精神,要求必须有沃尔玛方面的高层管理人员进入工会委员会。

  "我们研究后没同意。"施志刚说,"我们答复沃尔玛方面:按照工会法,工会委员会由选举产生,高层管理人员可以作为候选人,选上了就进去,没选上就不进去。"

  沃尔玛方面推选了一个副总,一个人力资源总监作为候选人,结果一个都没有选上。而高海涛,这个26岁的小伙子被选为工会主席。这为后来这一年中基层工会和跨国公司、上级工会的斗争埋下伏笔。

  很快,首战告负的沃尔玛就开辟了第二战场。沃尔玛管理层提出,要在沃尔玛南昌地区的三家店(八一店、第二分店、销售总部)联合成立一个工会指导委员会,并且拿出了一份以沃尔玛南昌副总担任委员会主任的委员会名单。

  经过协商,八一基层工会觉得此事不可小觑,"指导委员会成立,根本没有征求我们基层工会的意见,指导委员会和基层工会是什么关系?为什么要由副总经理担任主任?"施志刚说。而且,沃尔玛要建立工会指导委员会的想法,得到了南昌市总工会的支持和同意批复。

  高海涛决定,求助中华全国总工会。一份情况反映信很快递交给了全总基层工作部,很快,全总下达了一个紧急通知<关于基层工会要牢牢把握工会领导权的通知>。

  一切尽在不言中,南昌市总工会收回同意批复,指导委员会流产了。经过两番争夺,基层工会控制权仍然掌握在以高海涛为首的基层职工手里。

  在夹缝中斗争

  在基层工会控制权的两番争夺之后,在直接关系到员工福利的问题上又起争端。

  行政福利费的事情成为导火索。所谓行政福利费,是指沃尔玛历来有的一项节日福利,大致包括50元的月饼,50元的色拉油,150元的过年费。全年每个员工250元。在去年全总和沃尔玛在深圳一揽子谈判的时候,福利费就是争议的焦点,沃尔玛提出,既然建立工会,今后福利费就转由工会负担,从工会会费中支出。

  高海涛坚决不同意这个做法,他的理由很简单:"工会会费都被发掉了,那工会还怎么开展活动?工会从公司伸手讨钱,那工会还怎么保持独立性?"于是,高海涛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制定<工会费使用范围的规定>,把行政福利和工会福利的区别写一个说明,<告全体员工书>张贴到公司的宣传栏上。

  让高海涛始料未及的是,沃尔玛深圳总部立刻派人来南昌调查此事,而南昌市总工会要求撤下<告全体员工书>。无奈之下,高海涛再度向全总求助,全总基层工作部则表态说:这样做完全合法。于是,这份说明在强压之下挂了7天。

  "在从事这项工作之前,我从未想到过,基层工会的工作会如此之难,而各级工会的态度竟然会有这么大的差异。"高海涛感慨说。

  一名资深劳动律师分析,基层工会的处境是在夹缝中,它一方面是设在公司内部,办公室、人员、场地等都依附于公司,但同时又要代表员工向公司谋福利,争权益,这就是它的两难处境。同时,我国工会法规定:基层工会是独立法人,上级工会对它是指导关系,现实生活中,上级工会隶属于政府,往往会更多的从政府利益出发考虑问题,比如维护当地的投资环境,维护公司的稳定等等。这就使得基层工会和上级工会的意见往往不完全一致。

  用工会会费发福利的事最终未果,而今年11月份,由于1名职工被解雇,矛盾终于爆发了。

  11月20日,一名员工突然收到解聘合同,理由是违反员工守则——员工在非当班时间内,在员工餐厅里就餐。

  高海涛认为此事至少有两点问题,第一,工会法第21条规定,解除员工的合同,要通知工会,工会有权调查并提出意见。而这个员工被解雇之前,工会没有得到任何通知。

  第二,员工守则规定:企业给当班员工提供午餐一份,非当班员工不得就餐。沃尔玛方面认为被解雇员工非当班时间在餐厅就餐,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两餐饭最多十元钱,怎么就是严重损失必须解雇?而且该员工就餐时虽然不是当班时间,但是是在进行MAS培训(一项沃尔玛的内部岗位培训)时间,员工守则制定过于苛刻,完全不合理。"

  "工会代表员工和沃尔玛方面进行了3次谈判,提出三点要求,第一,今后解雇员工必须征求工会意见;第二,工会有权修改不合理的内部规章和员工手册;第三,收回解雇该员工的命令。"高海涛说。

  谈判不欢而散。"员工手册不可能修改!沃尔玛是百年老店,员工手册是千锤百炼,怎么可能你说修改就修改?"当时参加谈判的人表示。

  "工会的这一要求已经介入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企业一般都认为自己拥有100%的经营自主权,这个要求对企业来说是很大的挑战,难以接受。这也是此次新劳动合同法最终删除工会有权要求的根本原因。"上述律师表示。

  "但是,在公司和员工之间,地位和谈判能力是不均等的,公司强,员工弱,需要有工会这样的组织代表员工的利益,争取员工的权益。换言之:在涉及劳工权益的问题上,企业的经营自主权边界何处?这是一个模糊的话题。或许,通过高海涛和他的基层工会这样一次次的'斗争'权利的边界将逐次清晰。"某资深工会人士表示。

  高海涛的两种兵器

  "我们沃尔玛南昌八一店工会是个特例,我也是个特例。"高海涛这样形容自己。

  今年26岁的他,来自江苏徐州的农村,自小生活艰苦,通过自学法律本科,在2005年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复习期间在沃尔玛打临工维持生计,而后慢慢喜欢上在沃尔玛的工作和一起工作的伙伴们,从而留了下来。

  "如果没有我,没有我读过法律,又没有我在沃尔玛工作过三年之久,不会有今天这样的工会。"高海涛说。

  学习过法律的背景使得高海涛手里有两大武器,一是<工会法>,二是<劳动合同法>。他特别强调依法办事,依法斗争,"我觉得只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去做,基本的东西就不会错。"

  "最开始担任工会主席的时候,没有想很多,就觉得公司的某些做法不规范,可以通过工会的角度为职工争取利益。"高海涛说,至于工会的定位,基层工会和公司和上级工会的关系,并没有想过。

  一年之后,他有了一些思考:"我觉得工会首先应该维护职工利益,在这个前提下,顺从企业的发展,这是工会的定位,否则就是定位不准。"问题是,皮之不存,毛将附焉?如果企业没有好的发展,职工连就业都没有,哪里谈得上权益?

  他认识到:"工会也不是纯粹维护职工权益,要在职工和企业之间寻找平衡。"

  他也困惑:"工会的成员都是公司的人,你真为工人说话做事,和管理层作对,对你自己也没好处,听公司的,就可能提拔,涨工资。 "

  上述的每句话,拆开看都是对的,针对具体的事情可能也是对的,但放在一起,显然就有矛盾。

  你为什么要维护工人的利益呢?他也回答不了这个问题,回答不了他内心的矛盾。但总有些人鼓励他说:心总该是热的。

  毕竟,基层工会作为一种新生的力量,总要在和旧的强大力量的博弈中才能找到自己的位置,才能得到新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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