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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弄虚作假专家除名机构吊销资质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4日 13:5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 (见习记者王伟 实习生 廖婷)昨日,省人大办公厅正式对外公布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办法》内容,很多条款都体现了四川特色。 该办法细化了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其中规定参加环境影响评价论证、审查的专家弄虚作假,将会从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中除名,并予以公告。同时,如果环评机构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报告表弄虚作假,将由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所收费用3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者将有可能被国家环保主管部门吊销其资质证书。 该办法于今年9月27日由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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