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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标准不合理 小企业贷款利率浮动灵活性不足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1日 20:20 中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信息网
摘要:近两年,我国一些银行业金融机构虽然建立了小企业贷款风险定价机制,但由于严格控制贷款利率下浮,导致定价机制弹性不足。而由于没有根据不同的贷款期限分类确定利率,导致利率浮动灵活性不足,这也影响了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开展。 日前,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2007年福建小企业融资论坛上表示,我国一些银行小企业贷款利率浮动灵活性不足,影响了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开展。对此,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教授指出,要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的现状,利率矛盾亟待解决。此外,确定合理定价标准是关键。 据了解,目前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仍参照大中型企业贷款的指标和标准评估小企业贷款,有的则在依靠主观判断的基础上,简单地采取加一点或乘一个系数的办法进行定价,以至于不是定价偏低,不能充分覆盖小企业贷款的违约风险,就是定价过高,加重了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从2007年初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农村金融与小企业融资调研活动”的调研报告来看,现阶段我国中小企业贷款存在着的特点是,仅有28%的企业认为自己基本可以从本地金融机构获得所需贷款,银行贷款占企业所需资金的比例较小,难以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中小企业对金融机构的信贷品种,审批手续和服务水平不满意,69%的中小企业调查对象认为金融机构的信贷品种已不能满足或完全不能满足需要。 报告认为,中小企业贷款困难的焦点在于银企对于利率存在很大分歧:80.4%的金融机构将利率调至基准利率上涨10%以上,其中24.8%的金融机构将利率调至基准利率上涨50%以上,甚至有5.9%的金融机构将利率调整到了基准利率的3倍以上,这是相当严苛的贷款条件了。而40.36%的受访企业表示,其希望的贷款利率水平是基准利率或低于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31.05%的企业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1.1-1.3倍的贷款利率。对于金融机构要求基准利率的3倍以上贷款利率的行为,仅仅0.13%表示可以接受。可见,在贷款利率这个问题上,借贷双方存在着较为尖锐的分歧。 银联信分析: 在贷款问题上,中国银监会颁布的《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要求,银行根据小企业贷款业务特点,构建全新的信贷管理理念和机制。其中明确指出,在贷款利率上,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实行自主灵活定价。 针对贷款定价问题,银监会表示,推进小企业融资工作应当确定科学的贷款定价机制,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遵循覆盖风险和成本、收益匹配的规则,灵活确定小企业贷款的合同利率。同时,建立小企业贷款利率风险定价的支持体系和实时监控反馈机制。 银联信认为,在贷款定价问题上,银监会将权力单方面交给了商业银行,使商业银行“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自然也就产生了目前对于中小企业并不合理的定价标准。 一、金融机构的主要贷款定价方式 1、定量测算定价方式:根据资金成本、客户风险、综合贡献度、市场竞争状况等影响利率的因素进行综合测算,测算出最后的贷款价格。 2、综合分析定价方式:根据总行指导利率标准,由信贷人员综合考虑行内信用评级、贷款风险、银行与客户的关系、市场同业竞争状况、客户效益及市场前景、客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判断定价。 3、固定价格定价方式:对贷款进行粗略分类,对不同客户设立不同的信誉评级标准,为每一类贷款设置统一的价格,根据客户信用等级确定贷款最终价格。采用这种定价方式的主要有农村信用联社。 在贷款利率管理方面,各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普遍由其上级行统一管理,基层行严格在上级行授权的浮动幅度内,确定贷款利率。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实行贷款价格的分级管理体制,即总行和一级分行成立审贷委员会负责利率政策的决策,由其计划财务部门负责利率政策的组织实施,业务经营部门则在授权范围内根据贷款的风险程度确定贷款利率,超权限的要报总行或分行审贷委员会审批,利率下浮的审批权限一般集中在总行或一级分行。还有的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浮动水平的确定是在审贷委员会授权下,根据贷款的资金成本、直接和间接费用、贷款期限与风险情况实行差别化定价政策,即对一般客户实行统一定价标准,对重点客户或处于推广期的新业务品种实行个性化标准,一户一议。 中小企业贷款定价容易走两个极端,一是定价偏低,不能充分反映和覆盖中小企业贷款的违约风险;二是定价过高,加之中小企业贷款多以抵押担保方式为主,需办理登记、担保、公证甚至保险等手续,进一步加重了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此外,银行做中小企业贷款类似风险投资,高利率才能覆盖高风险。目前,定价过高是更为普遍存在的现象,也导致了信贷配给。 信贷配给是指在一般利率条件下,对贷款的需求超过了供给,导致信贷市场不能出清的现象。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巨大、良莠不齐,由于多方面原因,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在无法充分了解申贷企业真实情况的条件下,金融机构为了避免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被迫给予中小企业“信贷配给”待遇,即要求更高的利率(相对于大型企业)或其他较苛刻的条件,甚至拒绝提供贷款。 二、影响小企业贷款利率合理浮动的原因分析 1、传导机制不顺。从执行浮动利率的时滞看,四家国有商业银行明显慢于农村信用社。从执行浮动利率的政策效应看,没有带来相应的微观实际调整。从浮动利率水平的统计、监测措施看,各金融机构没有具体的统计汇总和内控管理措施,人民银行基层行也没有明确的统计汇总和监测监控办法。 2、定价机制不全。当前,基层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内在生成机制尚不健全,在决定浮动幅度时往往仅凭历史经验和感性认识,致使期限档次、约定方式和品种类型出现偏差。贷款利率浮动水平没有参照当地相关经济指标,如上年度GDP和税收增长率、企业平均利润增幅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情况以及物价水平等。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没有跟贷款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相结合,既没有参照贷款历史质量指标,也未能具体分析五级分类的占比情况。 3、风险机制不严。一是对贷款浮动利率的风险管理认识不足。二是尚未建立贷款浮动利率成本核算内控制度。三是没有科学预测贷款浮动利率的手段措施,简单追求短期收益,以高利率刺激高风险的贷款需求。 4、市场机制不灵。利率浮动幅度不能由市场自动形成,反映不出投资消费和价格水平的变动。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后,辖内各金融机构资产负债结构变化不大,资金供求状况变化不大,市场物价水平变化不大,说明这一货币政策的市场调节作用很小。另外,在贷款利率浮动幅度上,大多数基层金融机构说了不算,利率的杠杆作用发挥不充分。 三、银联信针对小企业贷款利率浮动的几点建议 首先,要建立健全科学的贷款利率浮动管理机制和贷款风险定价机制,完善相关内控制度。金融机构自主定价的范围应逐步覆盖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的各个项目。应建立科学有效的能够综合反映市场营销成本、经营效益目标、风险补偿等要求的贷款定价机制,同时要建立定价分级授权制,使贷款利率的制定更贴近市场,更趋科学。 其次,要创建适合自身特点的利率风险管理模型。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的关键就是要建立起一个完整的能够综合反映与自身资产负债相关联的利率风险计量系统,该系统要能够为商业银行科学评价企业信用等级、合理确定贷款价格提供必要的基础信息和数据分析资料。 将抓紧研究和推动小企业贷款风险分类、损失准备金计提、坏账核销以及资本充足率计算等方面的差别政策,为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创造良好的监管政策环境。 第三,要完善信用担保体系。信用担保体系和信用评级制度的建设对于贷款定价也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调查结果显示,在企业比较关注的信用等级问题上,31.4%的金融机构认为企业首先需要增强企业信用意识,此外,完善信用体系(26.2%)、建立监督系统(21.2%)和形成社会信用环境(21.1%)的重要性也不可忽视。由此看来,企业要进行信用担保,不仅需要完善自身资质,使得自身的公信力得到全面提高,同时也需要政府、金融机构、社会等全面努力为之服务。 我国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已初步形成,在信用担保融资过程中,企业凭借其信用等级能够更及时得到需要的的贷款,信用级别也可以在贷款过程中不断得到提升,形成良性循环。同时,在此过程中,信用等级为贷款定价提供了科学依据,商业银行根据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制定符合贷款风险的贷款利率,有效控制风险,使融资成本与企业状况相符合。 [本文由中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信息网提供,未经北京银联信信息咨询中心书面许可,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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