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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诉讼战娃哈哈两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1日 09:43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刘俊、周裕妩)法国达能集团和娃哈哈旷日持久的“诉讼战”日前传来最新进展,娃哈哈连下两城,在杭州仲裁、桂林中院都获得有利裁决。而达能昨天在接受采访时,接连以“遗憾”、“震惊”来形容。

  据杭州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杭州市仲裁庭指达能仲裁申请已超诉讼时效,裁定娃哈哈商标归娃哈哈集团所有。而由娃哈哈在各地子公司小股东发起的诉讼里,桂林中院的结果也率先出炉。法院判决这些股东胜诉“竞业禁止”案。  

  娃哈哈:达能心虚了

  小股东和娃哈哈昨天发出的联合声明里指责达能董事嘉柯霖在法官亲送法律文书时,拒不签收,显示“对自己违法行为感到心虚”。

  “我们真的很遗憾!”达能的联系人昨天对本报说,嘉柯霖对案件“不太了解”,“法院方面是在他人不在场的情况下缺席审判的,我们要向广西高级法院上诉。”对达能的说法,娃哈哈还指嘉柯霖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因此才会缺席判决。

  娃哈哈还补充,起诉达能另外两名董事范易谋、秦鹏也已经由桂林中院受理。达能则对本报表示,范易谋、秦鹏、嘉柯霖虽然都兼任了多家企业的董事,但既不收报酬也不参与企业日常经营的“监理”,“倒是宗庆后本身做上了多家娃哈哈之外企业的董事,还参与经营管理,他才是违规。”

  达能:仲裁结果“矛盾”

  双方的针锋双对,同样围绕杭州仲裁展开。杭州仲裁显示,商标归属娃哈哈,双方的《商标转让协议》已经终止,这意味着宗庆后有权不把“娃哈哈”三个字授给和达能建立的合资企业。

  “我们对裁决结果感到震惊。”昨日傍晚,达能在给本报发出的声明说,国家商标局在今年9月澄清,杭州娃哈哈集团从未正式来商标局办理过“娃哈哈”商标转让的有关手续,因此作出《商标转让协议》已经终止的裁决是“错误”的。

  对于仲裁庭还认定,达能仲裁申请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的期限,达能也表示反对。达能称,他们是今年6月收到娃哈哈的《仲裁申请书》后才知道对方提出终止《商标转让协议》的要求,而一般合同争议仲裁时效为两年。达能表示,宗庆后提出要求终止时没时效问题,但达能提出要求履行合同却被指“时效已过”,是一个“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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