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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娃之争 达能落下风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1日 01:55 南方都市报
法国总统萨科奇访华时的斡旋并未为“达-娃之争”带来新局面,在持续僵持半年多之后,法国达能集团(下称“达能”)与浙江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娃哈哈”)首度迎来法律上的判决结果。日前,娃哈哈于桂林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竞业禁止”案一审终结,达能败诉;而娃哈哈和达能在杭州市仲裁庭提起的商标仲裁也做出了裁决,明确“娃哈哈”商标属于娃哈哈集团所有。 桂林诉讼达能一审败诉 从今年5月9日,达能正式启动法律程序至今,七个月已经过去。然而与达能最初的愿望相反的是,目前娃哈哈在法庭上占据了主动。 根据达能方面日前发表的声明显示,桂林中级人民法院已于11月12日正式签署了娃哈哈集团诉达能法籍个人‘竞业禁止’纠纷一案的判决书。而达能于12月7日方收到这一判决书。达能方面表示“我们对判决结果感到非常遗憾”。 据悉,今年6月底,娃哈哈集团以达能方委派到双方各合资公司的三位外籍董事范易谋、秦鹏和嘉柯霖在担任各合资公司副董事长或董事期间,均同时兼任了达能(亚洲)有限公司等与合资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的多家公司的董事及高管职务为由,在沈阳等地提起了诉讼。桂林市中院受理的诉讼主要是针对达能法籍董事嘉柯霖。 达能方面昨日向本报记者口头表示:“‘竞业禁止’中有一条,必须是实际的经营管理者,达能这些董事只不过是担任了董事职位,根本上没参与公司实际的经营和管理。” 对此,记者致电娃哈哈集团方面,娃哈哈依照集团日前发表声明予以回应:“桂林中院的一审判决是公正的,正确的。我们相信二审法院也会作出公正的终审判决。” 杭州仲裁娃哈哈获得商标 本月5日,经过四轮庭审,杭州商标仲裁案也终于有了结果:杭州市仲裁庭已作出裁决,支持娃哈哈的仲裁申请,“娃哈哈”商标属于娃哈哈集团所有,终止此前与达能合资公司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 “我们刚刚收到杭州仲裁的判决书”,“我们对裁决结果感到非常震惊”,因为“这一裁决是在杭州娃哈哈集团提起仲裁时依靠的主要证据被事实否决后做出的。”达能方面昨日这样回应记者。 记者了解到,杭州市仲裁庭的裁决并非最终结果。若达能不服,还可向当地法院申请撤销这一裁决结果。资料显示,娃哈哈集团与达能此前曾先后就娃哈哈商标归属权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正式提出仲裁申请,及仲裁反请求。此后这一商标仲裁案先后经过四轮庭审。杭州市仲裁庭支持上述裁决的最关键因素,在于达能要求娃哈哈集团继续履行商标转让的合同义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据悉,达能在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院提起的八项仲裁也在依定程序进行。预定本月中旬第一次开庭。 本报记者 张晓华本网站所刊登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否则,将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法律顾问:梁香禄、肖曼丽、罗志明侵权举报电话:020-8738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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