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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萧钢构三被告人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罪等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4日 13:14 浙江市场导报
作者:沈简轩 陈乐 陈彤 昨日,丽水市检察院以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罪对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杭萧钢构证券代码:SH600477)证券办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罗高峰,以涉嫌内幕交易罪对陈玉兴、王向东提起了公诉。 据悉,这在我省尚属首次,外界普遍认为,该案昭示了我国规范证券市场的决心。 经公诉机关查明,去年11月,杭萧钢构与中国国际基金有限公司(下称中基公司)开始接触洽谈安哥拉公房项目由混凝土结构改成钢结构。经过多轮谈判,2007年2月8日,双方就该项目的价格、数量等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一周后,杭萧钢构发布公告称“公司正与有关业主洽谈一境外建设项目,该意向项目整体涉及总金额人民币约300亿元,该意向分阶段实施,建设周期大致两年左右。若公司参与该意向项目,将会对公司2007年业绩产生较大幅度增长”。2月17日双方签订了价值300亿元的合同。中国证监会确认:今年2月8日为“安哥拉项目”内幕信息形成日,2月8日至2月14日为“安哥拉项目”内幕信息的价格敏感期。 然而,今年2月11日,杭萧钢构原证券办主任陈玉兴从他人处得到“安哥拉项目”的消息后,当即电话告知与他合作炒股的王向东,指令他于次日全仓买入股票。王向东2月12日一早买入“杭萧钢构”股票277万余股。 当日下午,陈玉兴进一步向杭萧钢构证券办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罗高峰了解“安哥拉项目”信息。罗高峰违反《证券法》有关规定,将自己所知悉的信息泄露给陈玉兴。当晚,陈玉兴将所得的信息包括信息来源告诉王向东,并再次下达买入股票的指令。次日上午,王向东买入“杭萧钢构”股票239万余股。陈玉兴将罗高峰委托其管理的晁某股票账户买入“杭萧钢构”股票42800股。 2月13日下午,罗高峰在与陈玉兴通电话过程中,将合同已草签的情况泄露给了陈玉兴。陈玉兴叫罗高峰获取合同文本,并告知将晁某的股票账户也买入了“杭萧钢构”股票。随后,陈玉兴将从罗高峰处得来的信息告诉王向东,指令王向东于2月14日将账户上的所有资金以涨停价买入“杭萧钢构”股票。 2月14日,王向东以涨停价买入“杭萧钢构”股票178万余股。当日,罗高峰到公司法务部获取合同文本未果。罗高峰又将公司开协调会和次日出公告及公告的具体内容泄露给陈玉兴,陈玉兴又告知王向东,指令王向东继续持有“杭萧钢构”股票。 3月15日,陈玉兴从罗高峰处得知证券监管机构要调查杭萧钢构,遂将有关情况告知王向东并指令其次日卖出股票。3月16日,王向东将共计近700万股股票全部卖出,非法获利4037万元。4月10日,陈玉兴将晁某账户上的42800股“杭萧钢构”股票全部卖出,非法获利367810.90元。 公诉机关认为,罗高峰身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故意泄露内幕信息给知情人员以外的人,造成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应当以泄露内幕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陈玉兴、王向东非法获取内幕信息并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应当以内幕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昨日,杭萧钢构股价并未受此影响,比当日开盘价上涨3.89%,以14.16元报收。在报出安哥拉合同后,杭萧钢构连拉涨停,2月开始,这只不到5元的股票,竟上冲到最高价31.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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