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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企业合同谈判难度加大 联动短期恐难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4日 02:5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聚焦“煤炭产运需衔接会”

  联动短期恐难实施

  煤电企业合同谈判难度加大

  □本报实习记者 陈光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通知,对2008年跨省区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进行安排,其中并未提到煤电联动。分析师认为,在国家强调“双防”的宏观调控政策下,短期内煤电联动很难实施。

  随着电煤价格的上涨,火电企业成本压力大增。但银河证券分析师邹序元认为,煤电联动一旦实施,将会引发下游产业价格的连环提升。而目前国家宏观调控的重点防在抑制通货膨胀上,所以短期内煤电联动政策不会实施。

  “今年电、煤企业之间的合同谈判应该比去年要难上很多。”中电联燃料分会会长解居臣解释道,在去年发改委发布的通知中,提到了煤电联动,所以去年的合同谈判中电力企业对电煤价格上涨并没有太在意,毕竟可以通过煤电联动把成本压力转移出去。他说,去年虽然提到了煤电联动,但并没有实施,所以今年干脆就没提。“随着国际煤价上涨,国内供不应求,从成本上来说涨价已成定局。虽然煤企会比较强势,但一口价肯定不行,断了煤电联动想法的电力企业肯定会讨价还价。”解居臣称。

  与此同时,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欧新黔在上月底召开的“2008年煤炭产运需衔接视频会议上”强调,既要落实企业定价自主权,又要搞好价格协商,兼顾下游行业的承受能力。他表示,对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出台的一系列扩大煤炭成本支出、推动价格上涨的政策因素,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经国家批准的,应予执行。要坚决禁止对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以及由此导致的乱涨价行为。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经国家批准的增支政策,煤炭企业应在自我消化的基础上,与用户企业充分协商调整价格。

  同时,他希望供需双方企业能以务实的态度,加强协商合作,实现互利共赢;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禁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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