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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润华接手华夏银行2亿股股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6日 17:55 经济观察网
经济观察网讯 记者种昂 济南报道 拖延两年之久的山东省高院拍卖山东联大集团所持华夏银行股权一案近期终于有了新突破。 11月21日,华夏银行(600015)发布公告称,解除山东高院(2005)鲁执字第2号案登记在山东联大集团名下的2.89亿股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的2亿股的冻结,并将这2亿股股份变更到山东润华名下。这意味着山东润华代替联大集团成为华夏银行的第五大股东。 2004年12月20日,兖州煤业向山东信佳实业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6.4亿元委托贷款,期限为1个月,联大集团对此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因东信佳无力偿还,山东省高院冻结了联大集团持有华夏银行的2.89亿股法人股。 2005年9月6日,新加坡磐石基金投资公司通过竞拍以每股3.5元、共计10.115亿元的成交价格,获得华夏银行6.88%的股权。由于当时法国巴黎银行、德意志银行等7家外资金融机构纷纷觊觎华夏银行股权,谈判正处胶着之时,因此,新加坡磐石基金竞拍之时并无强有力竞争对手。这一度被业界人士认为是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银行业的一个捷径。 磐石基金投资公司中国区负责人周纯告诉本报记者,“此前很多外资机构很少涉足中国国有资产的竞拍,这是因为外资企业对中国司法程序公正性存在普遍疑虑,更由于标的巨大、案情复杂、内幕太深,一般不敢贸然进入。” 令周纯没有想到的是,他的话在这次竞拍后竟被应验了。随后,山东润华向山东省高院提出异议,“联大集团持有的这部分股权中,有2.4亿股的权属存在争议”,并认为应归山东润华所有,要求法院确定所有权。 2005年11月15日,山东省高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联大集团和华夏银行将联大集团持有的2.4亿股股份及相关权益变更到山东润华名下。 就此判决,华夏银行于当年12月2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进入二审审理阶段。此后,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结果是“维持原判”。 根据华夏银行公告,上述股权变更已于11月9日执行完毕,润华集团已经成为持有公司2亿股权的股东,而联大集团的持股数量则减至0.89亿股,并被继续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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