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商务部公布甲乙酮反倾销案终裁决定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 07:10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1日电 (记者周英峰)中国商务部21日发布公告,公布了甲乙酮反倾销案的终裁决定,认定原产于日本、台湾地区和新加坡的进口甲乙酮存在倾销,并由此对中国大陆的相关产业造成了损害。公告决定自11月22日起对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根据公告,此次征收反倾销税的实施期限为5年。对初裁决定公告执行之日前,原产于日本、台湾地区和新加坡的进口甲乙酮将不再追溯征收。
【 新浪财经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