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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家重点进出口企业有了贴心保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0日 13:15 国际商报

  在线国际商报讯 南宁海关对外宣布,从即日起,海关将对大海粮油工业(防城港)有限公司、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冶金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等28家区内外进出口重点企业实行“客户协调员制度”。由此,这28家企业将拥有自己通关的“贴心保姆”。办理进出口业务通关速度将大大提高,通关时间将大幅缩减,从而节省贸易成本,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今年以来,为积极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主动适应广西对外贸易发展战略,搭建企业与海关零障碍沟通桥梁,南宁海关从整合关区管理资源着手,积极转变工作理念和管理方式,大力推行“客户协调员制度”,并率先在钦州海关试点,逐步建立海关与进出口企业服务新机制。

  据介绍,“客户协调员”制度,是指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海关“客户导向”的管理理念和“客户管理”的监管措施,为重点企业提供专门化服务和个性化管理的工作制度。

  客户协调员制度服务的对象是广西扶持的重点企业或大型高新技术进出口企业,目标就是为重点企业提供专门、主动、全面的服务渠道,最快捷地帮助重点企业解决通关疑难问题,最大限度降低企业与海关沟通的成本,不断增强重点大型进出口企业

竞争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客户协调员制度”具体措施有:一是设立服务专员,为企业提供全天候服务。由海关选派专人作为重点企业“客户协调员”,为企业解决通关、监管环节疑难问题,设立客户协调员热线电话,保持与企业沟通联系,24小时不间断为企业提供协调服务。二是对企业实施一对一专门个性化动态服务。“客户协调员”根据海关各业务部门对企业的守法评估,主动为企业提供相关海关

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协助企业处理通关疑难问题;定期对企业进行风险评估,提出合理有效的动态监管建议;主动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确定对企业的管理目标,引导企业规范管理。三是实行“巡回式”管理,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客户协调员”对企业采取巡回式管理,通过听取企业的合理需求,现场协调解决企业疑难问题;根据海关管理工作需要,约见企业负责人;应企业邀请,参加企业管理工作会议,提供海关业务指导。

  今年5月南宁海关所属钦州海关正式与4家当地实力雄厚的大型临海工业企业签订了实施这一制度的备忘录,启动了“客户协调员制度”的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至今共协调解决各类通关疑难问题12起,直接解决企业政策和业务咨询50多起。

  日前,在对广西区内企业进出口量、纳税、守法、政府重点扶持企业等状况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南宁海关确定了区内外28家大型进出口企业作为首批实行客户协调员制度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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