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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交易市场当心3种风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6日 03:41 第一财经日报

  海南省公安机关近日发出提示:随着国内房地产业的火爆,一些不法开发商借机通过违规操作获取不当利益,其中利用期房交易牟利是他们行骗的主要伎俩,消费者应小心上当受骗。

  据介绍,期房交易市场存在3种风险:

  一是某些房地产商没有开发资格,却以集资联建的名义进行变相开发,在没有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条件下,违规进行商品房预售,仅凭一纸合同进行房屋交易,而这种合同事实上没有法律效力,一旦出现问题,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二是炒房者在没有任何证件和手续的情况下多次倒卖,使最后购房者的风险加大。

  三是由于部分

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不了解房地产交易相关法律知识,可能出现手续不全、签订的
购房合同
不规范等问题。加之没有对房源的真实性和可交易性、房屋出让人的身份等予以核实,进一步放大了购房者的风险。(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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