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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交易市场当心3种风险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6日 03:41 第一财经日报
海南省公安机关近日发出提示:随着国内房地产业的火爆,一些不法开发商借机通过违规操作获取不当利益,其中利用期房交易牟利是他们行骗的主要伎俩,消费者应小心上当受骗。 据介绍,期房交易市场存在3种风险: 一是某些房地产商没有开发资格,却以集资联建的名义进行变相开发,在没有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条件下,违规进行商品房预售,仅凭一纸合同进行房屋交易,而这种合同事实上没有法律效力,一旦出现问题,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二是炒房者在没有任何证件和手续的情况下多次倒卖,使最后购房者的风险加大。 三是由于部分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不了解房地产交易相关法律知识,可能出现手续不全、签订的购房合同不规范等问题。加之没有对房源的真实性和可交易性、房屋出让人的身份等予以核实,进一步放大了购房者的风险。(新华社) 欢迎订阅《第一财经日报》!订阅电话:010-58685866(北京),021-52132511(上海),020-83731031(广州) 各地邮局订阅电话:11185 邮发代号:3-21 新浪财经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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