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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禁鲜令变相取消 巴氏奶可以重新标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3日 08:36 新京报

  晨报讯 (记者 杜娟) 巴氏奶可以重新标注“鲜”奶字样了。11月9日,国家质检总局与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液态奶标识标注管理的通知》,对液态奶标识进行了重新规定。专家认为,这意味着“禁鲜令”被取消。

  《通知》规定,以生鲜牛乳为原料,经巴氏杀菌处理的巴氏杀菌乳标“鲜牛奶/乳”;以生鲜牛乳为原料,不添加辅料,经瞬时高温灭菌处理的超高温灭菌乳标“纯牛奶/乳”。自2008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必须在包装主要展示面上紧邻产品名称的位置,使用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且字体高度不小于主要展示面高度五分之一的汉字分别标注“鲜牛奶/乳”和“纯牛奶/乳”。鉴于部分加工企业原标签存有库存,可适当延长原标签的使用期限,原标签使用截止日期为2008年10月31日。

  这对于巴氏奶阵营显然是利好消息。但记者在市场上发现,由于此前禁鲜令的实施,目前,三元巴氏奶产品都已经从鲜牛奶改为了纯牛奶。三元市场部马经理表示,他们会按照新的规定要求,再把标签重新更改回去。“无论如何,新的规定是对巴氏奶新鲜度的肯定。标注‘鲜’也符合国际惯例。”但是标注鲜究竟能否促进巴氏奶的销售,马经理表示,他们也不可能决定消费者的购买习惯。蒙牛集团则表示,国家的法律和规定他们都会严格执行,蒙牛也有巴氏奶产品,不存在支持与反对“禁鲜”之说。杜娟/摄

  专家说法

  禁鲜令自然失效

  北京中乳精华经济研究中心的乳业专家陈渝认为,《通知》的实质含义是:在多方利益的博弈之下,最终禁鲜令被取消。陈渝认为,新的举措出台后,“厂家用进口奶粉制造还原奶的情况会减少,另外则为奶农鲜奶的销售提供了更多保障,也给生产巴氏奶的众多中小乳企提供了生存空间。”陈渝强调说:“虽然国家的政策是在扶持巴氏奶的发展,但是最终的效果要看市场的选择。”

  事件回放

  三次延期的“禁鲜令”最终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2004年5月,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国家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及指导其具体实施的《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规定只有未经过加工及加热处理才能称为“鲜奶”。按此定义,经巴氏杀菌处理的巴氏杀菌乳不能称为鲜奶。这一规定遭到以生产巴氏奶为主的光明、三元等企业的反对,理由是如果不能标注“鲜”,就抹杀了巴氏奶和常温奶的主要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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