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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7000人辞职忙善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0日 20:34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徐芸茜 李 骐 北京 深圳报道

  任正非可能万万没有想到他的这一次企业内部改革会引起如此大的风波。

  11月8日,记者从华为内部获悉,“7000人集体辞职事件”日前已结束,符合“N+1”方案规定条件的员工已经全部完成定岗定薪及薪酬调整,除100多人因个人原因没有与华为续约外,绝大多数员工回到了原来的工作岗位。

  然而,事件如火势蔓延,有消息称,继深圳市劳动保障局之后,全国总工会已经对华为公司“辞职门”事件展开调查。

  8日,全国总工会新闻中心胡处长对本报记者表示:“调查后,全总会发布一个统一的说法。”关于目前对该事件调查的进展情况,总工会大都以“无可奉告”或“不便发表言论”等“外交辞令”进行了推脱。

  而记者辗转联系到一位全总原法律工作部官员,他表示,在新《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的敏感时期,对企业裁员事件的调查显得格外谨慎和重要,要谨防不当做法被其他企业效仿。

  华为员工认同“裁员”

  深圳市劳动保障局截至目前还没有接到一起有关华为事件的投诉。

  虽然华为公司此番大规模人事调整有一些冒险,但是经历了紧张与不安的大多数华为老员工们,还是表示出理解,甚至支持。

  11月7日,位于深圳坂田的华为基地前,与公司重新签约的员工熊先生像从前一样过来上班。“这场风波已经过去了。”他轻描淡写地对记者说。

  作为一名老员工,熊先生已经在华为工作了近10年。三天前,他与公司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职务和以前一样,待遇也让他感到比较满意。

  而对于外界炒得沸沸扬扬的公司此举是为了规避新《劳动合同法》一说,熊先生表示大部分华为员工都不认同。他分析说,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而华为的补偿方案已经远远高出了新法规定的上限。

  无独有偶。在人们还没有完全接受华为的大胆举动时,沃尔玛也传出裁员的消息。

  两大公司不约而同选择在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采取大规模裁员,使人们不由揣测:这些大公司的辞职事件是否为规避《劳动合同法》?辞职事件是否真的形成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

  对此,沃尔玛内部人士表示,由于全球采购重心的变化,采购部门进行了部分裁员,此外沃尔玛目前主要是进行内部调整,部分高层离开了公司,此举完全是为了节约劳动成本。

  劳动局、总工会介入调查

  尽管华为公司一再对外表示,此番“调整人事关系”与新《劳动合同法》的即将实施毫无关系,完全是出于企业自身发展的考虑,但是辞职事件还是引起相关政府部门的关注。

  首先是深圳市劳动保障局开展相关调查,随后,全国总工会也传出了已介入调查的消息。政府部门的相继介入将华为公司再次推到了风口浪尖上。

  据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士透露,已于上周开始调查华为公司裁员事件,调查和认定的整个过程都相当审慎。之前临时取消新闻发布会,也是出于事件重大的考虑,下一步要听从上级部门的统一安排。

  11月8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法制司司长闫宝卿就该事件公开表示,辞职的员工并没有真正离开公司,因此不能算作解除劳动关系。

  针对华为、沃尔玛大规模的“裁员潮”现象,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处长谢迎建表示:“希望企业不要采取这样裁员的方式。”

  有消息透露,新《劳动合同法》的具体实施细则将在年底出台,届时对有意规避法律的行为将会做出相应的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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