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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网店办执照尚不具条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 07:44 新京报

  《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12月实施,全市将建统一信息资源目录

  本报讯 (记者蒋彦鑫)《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将于12月1日开始实施。昨日,市信息办主任朱炎表示,今后,北京将建立全市统一的信息资源目录,包括人口信息、社保情况等分门别类,由具体部门负责采集具体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同时,针对条例中“开网店必须办营业执照”的条款,朱炎称,具体实施细节还需讨论,目前尚不具备条件。

  统一信息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昨日,市人大召开宣传贯彻《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大会。朱炎表示,根据条例,北京将制订政务信息资源采集管理办法,推动公共服务等重大应用主题目录的编制建设。“目前各个部门采集信息时,都是自己做自己的,这就导致了一种类别的信息可能有好几个部门分别采集,造成了极大的浪费。”为此,北京将建立全市统一的信息资源目录。

  开网店办执照尚待出台细则

  条例规定,利用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对于这一规定,朱炎表示,目前对于在淘宝网等网站上进行交易,政府主要是有效管理,而不是阻碍其发展。条例规定的是一个框架,还需要相关部门研究具体的实施细则。同时,这种网上交易行为仅仅依靠北京一个城市也无法完成,因为购买地往往在不同的城市。

  朱炎称,要对网上所有的个人行为进行管理还很不现实。但如果规模很大,相关部门可制订具体措施。这种管理主要是侧重于企业,对一些个人行为进行管理还需研究。目前,北京正进一步研究制订

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细化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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