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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失信企业将被公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8日 17:17 北京晚报
本报讯 (记者 贾晓宏) 上午,国家药监局宣布,国家药监局已经制定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信用管理办法》,通过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进行信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将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信用等级的认定分为守信、失信和严重失信三级。药监部门对认定发布广告失信等级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将其违法行为记录在信用档案中;逾期不改的,可将其失信等级向社会予以公示,并加强对其监督检查的力度;严重失信逾期不改的,也将向社会公示,并对其违法广告品种作为重点抽验对象,并对该品种的购销行为进行重点检查。 篡改经批准的药品广告内容,任意扩大适应症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广告,省级药监部门可根据有关规定,对该广告所涉及的药品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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