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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下发通知对液化气实行最高限价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8日 16:18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蔺荣梅)“从今天起,西安市城郊六区液化气零售价格一律控制在每瓶78元(12公斤装)以内,只能从低,不得突破。”昨日,西安市物价局紧急下发《通知》,对液化气实行最高限价。 《通知》强调,各燃气经营企业要自觉克服困难,努力稳定液化气市场价格。从2007年11月8日起,西安市城郊六区液化气零售价格一律控制在每瓶78元(12公斤装)以内,只能从低,不得突破。此后若因购进价格上涨需要提高零售价格,应事先到物价局备案;其他郊县的液化气零售价格,根据本地液化气市场价格变动情况,由当地物价局提出意见,经同级政府同意后确定。 西安市物价局要求,各区县物价局要加强液化气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对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价格干预措施、以及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经营单位和个人,要从严查处、严厉打击,坚决制止各种价格违法和扰乱市场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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