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平板电视的“病”就要有药治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5日 13:58 半岛晨报

  液晶屏幕坏了,厂家不给修;电视零件坏了,消费者还得自己修……这些现象使消费者在购买平板电视时遭遇了“买得起修不起”的尴尬。昨日,记者从消协方面了解到,平板电视的“三包”问题比较多,但由于目前国家在液晶电视方面缺乏相应的标准,给消费者维权带来了困难。

  A

  [案例]

  条款规避责任

  目前,国家针对平板电视尚未出台具体的“三包”规定,为了避免出现消费争议,一些生产厂家在对电视的保修期限、产品使用功能说明中,随机附带的材料单方面注明一些“易损耗零件不保修”、“摇控器不在保修范围”等条款,以此规避应该承担的责任。

  消费者姜先生去年10月3日购买了一台

液晶电视机,价格14300元。姜先生在打开包装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后,发现厂家在不明显处注明了一行小字:“该款电视易烧屏,存在很多禁忌,使用中是无法完全避免的,且该种情况不列入厂家的包修范围之内”。看到这一说明,姜先生认为该产品在出厂时就存在技术缺陷,出现这种问题不应由消费者承担,双方就此产生纠纷。

  目前,传统电视的“三包”标准,并不涵盖平板电视,因此给消协调解带来一定困难。昨日,记者走访了本市部分家电卖场后发现,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各种品牌平板电视中,大多对整机承诺保修1年。但关于显示屏等主要部件的保修期标准不一,其中,除少数几大品牌厂家承诺显示屏保修3年之外,其他多数品牌的显示屏保修期为1年~2年。

  B

  [病症]

  三大问题困扰消费者

  消协投诉分析显示,平板电视机的质量投诉快速增长,目前已占电视机投诉总量的1/2,其中三大“病症”困扰消费者。

  屏幕“缩水”。与普通电视机相比,平板电视机屏幕“缩水”现象较为普遍。其原因主要在于,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企业有的按可视屏幕尺寸标示,有的则按整个屏幕尺寸标示,消费者稍不留神就会落入数字陷阱。

  掩盖“坏点”缺陷。这是新购平板电视机投诉最为集中的问题。根据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液晶显示屏的“坏点”控制在3个至6个以下或者百万分之一以下属于正常;如果超出这一标准,企业必须明示。但是,由于消费者对此类专业知识并不了解,部分企业在销售平板电视机时故意避而不谈。消费者一旦付了钱,即使发现“坏点”较多,企业也常常以“坏点不属于质量问题”为由,推卸责任,不愿退换。

  维修费昂贵。在平板电视机的投诉中,维修纠纷所占比重最高。许多消费者抱怨说,平板电视机用了1年多就出现质量问题,而与传统显像管电视机“整机保修1年,主要部件保修3年”的维修服务相比,平板电视机的售后服务承诺期限大大缩短,但维修费用却高出一大截。

  C

  [行规]

  12月1日起实行

  消协有关人士表示,1995年出台的“三包”规定:电视机享受“整机一年,主要部件三年”的“三包”有效期,但是由于平板电视当时还没有问世,“三包”规定中没有对平板彩电的维修范围、保修期限等做出明确界定,由此引发了平板电视“三包”执行难的问题。加之平板电视的主要零部件大多以进口为主,成本较高,免费更换成本大,厂家往往不愿为维修买单,因此引发的消费争议越来越多。今年“3·15”期间,大连市消费者协会与本地生产和销售厂商共同签署

等离子、液晶平板电视大连地区售后服务十大承诺,使平板电视投诉在一定程度上有所缓解。

  针对当前平板电视缺乏统一售后服务规范所引发的问题,日前,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发布了《平板电视机售后服务实施意见》,从今年12月1日起实行。

  该《意见》中规定:等离子电视机整机保修1年,主要部件(显示光屏、屏驱动组件、屏逻辑组件)保修2年。

  

液晶电视机整机保修1年,主要部件(显示光屏、屏逻辑组件、屏背光组件)保修2年。并且规定,当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7天之内包退、15天之内包换。

  大连市消协秘书长刘万龙提醒消费者,购买平板电视应注意了解“三包”方式及“三包”内容。在平板电视的“三包”规定尚未完善的情况下,购机时,一定要详细了解整机和主要部件的使用寿命和更换价格,避免遭遇“买得起修不起”的尴尬。消费者如果与生产或销售企业产生纠纷,可及时拨打12315热线或到消费者协会咨询投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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