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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冰生:中钢协和钢企三大措施应对海运费暴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1日 05:36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董文胜

  “目前出现的国际铁矿石海运费超常涨价是不合理的,对钢铁企业、矿山企业双方均造成了损失。”在钢协的第四次行业信息发布会上,罗冰生表示,中钢协和钢企将采取进口铁矿石海运业务代理、扩大长期海运合同的比重以及钢企参与造船三大措施来应对。

  罗冰生解释这三大措施的主要内容为:

  一是在企业自愿的前提下,全国分东北、华北、华东、中南和西南、山东和山西五个区域,进行钢铁企业进口铁矿石海运业务的协调,由进口矿较多的企业对周边企业实行海运业务代理,以改变分散多头洽谈海运业务的状况。

  二是下大力量提高企业长期海运合同的比重,尽一切努力压缩即期海运合同的数量,以发挥稳定和降低海运价格的作用。

  目前,

鞍钢、首钢、宝钢、武钢、唐钢等一大批企业2008年进口
铁矿石
的海运量,有的已经全部用长期合同锁定,有的达到80%,最低的也在50%以上,将对抑制海运超常发挥积极的作用。

  三是推进钢铁企业与海运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强化双方的协调。同时,钢协将提请国家有关部门给予政策支持,鼓励钢铁企业、海运企业联合建造铁矿石运输船,大力扩大干散货运力,提高自己控制运力占总需求运力的比重。这意味着,我国自己控制的铁矿石运力的比重为30%左右,合理的比重应该在5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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