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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华东四年电改已深层触及既得利益格局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1日 01:56 第一财经日报
报告称,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联动办法仍待明确 宋蕾 以电价改革为本质的华东电力市场建设,在启动区域试点4年后,国家发改委产业政策司日前发表的一份报告,对其作出了评述。 电价联动政策“仍在研究” 自2003年6月启动区域试点以来,华东电力市场先后颁布了市场建设方案、市场运营规则规范等基础性文件,还分别在2004年5月、2005年10月开展了月度市场模拟、综合模拟等“市场定价”的演练。 此类“模拟”主要方式是发电企业竞争放开,根据企业发电效率来决定上网价格,改变此前的计划分配上网。 “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发电行业整体水平,督促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一位助理研究员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指出,根据改革之前的目的,电监会方面也希望“华东试点”初步形成发电企业自由竞争,以达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电力工业生产模式开始在华东地区发挥作用。 但真正实现电价市场化联动,除发电企业实现市场化竞争上网之外,用电需求方也要参与联动。 “虽发电企业实现市场竞争,但在目前输配电垄断情况下,用电户买方仍不能决定价格。”该研究人员认为,联动改革仍需深入,此轮试点尚未打破发电侧单边市场。 报告也指出,没有引入销售电价联动或者需求侧响应的发电侧单边市场,是一种无传导机制、无反馈环节的非稳定市场模型,一旦市场供需失衡,就会导致市场危机。 因此,报告认为,与电力市场相适应的电价联动机制尚未建立起来。华东电力市场推进到目前状态,迫切需要在电价配套政策上予以突破。 相关的配套政策主要有关电价联动机制的联动条件、联动周期和平衡账户的具体管理办法。 不过,“这些仍然处于研究讨论阶段,尚未有实质性突破,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联动办法仍待国家有关部门明确和实施。”上述报告称。 “低价”区未抓住改革机遇 除了电价配套政策,利益调整也进入到攻坚阶段。这主要体现在电价不平衡的地区之间。 报告称,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系、财税体制、电网安全责任体系、销售电价体系等因素,构筑了长期以来坚固的省间壁垒或者地方利益保护现状。华东电力市场推进到调电试运行阶段,已深层次触及既得利益格局。 以“华东试点”为例,由于参与的省份电能价格不一,导致电能从低价区(安徽、福建)向高价区(上海、浙江)流动,形成了电价在低价区升高,而在高价区降低。 但由于低价区省份工业用户的电价承受能力相对比较低,导致了销售电价的上升直接影响其生产经营,从而影响“低价电”省内经济发展。 发改委方面也认为,市场是一把“双刃剑”,华东电力市场一方面有可能抬高低价区省份的销售电价,但另一方面也为低价区省份电能外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但低价省份没有抓住市场机遇。”报告说,在华东电力市场第二次调电试运行中,安徽、福建外送电由于网络阻塞、报价较高等原因,交易量反而比试运行前有所减少,没有抓住这一市场机遇。 因此,在利益格局的剧烈调整下,不排除省市地方政府干预华东电力市场,发改委表示,这将对华东电力市场结构模式乃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带来重大影响。 欢迎订阅《第一财经日报》!订阅电话:010-58685866(北京),021-52132511(上海),020-83731031(广州) 各地邮局订阅电话:11185 邮发代号:3-21 新浪财经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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