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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鞋类反倾销官司还要打一年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30日 00:52 上海商报
经过一年零五天的诉讼,影响甚大的欧盟“鞋官司”终于首次获得了答复。本月28日,奥康等上诉欧盟反倾销鞋企聘请的律师团处传出消息:欧盟一审法院已完成奥康等中国上诉鞋企提起的反倾销诉讼程序的首轮答辩。中方代理律师蒲凌尘表示,中方鞋企还将再战一年,以完成双方的第二次答辩。 商报记者 郭羽 第二轮答辩仍将耗时一年 2006年10月7日,欧盟正式对原产于中国的皮鞋产品实施征收为期2年的16.5%的反倾销税。同月23日,奥康集团率先聘请“反倾销第一律师”蒲凌尘向欧盟一审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欧盟理事会发布反倾销的法规不符合欧盟的相关法律。随后,包括温州泰马、广东南海金履、广东新生港元、广东万邦等四家企业亦跟进并共同提出上诉。至去年12月29日,上述企业将诉讼材料递交欧盟一审法院,法院受理后,双方要进行两轮答辩,总耗时为2年左右。 日前,首轮答辩业已完成。“中国鞋企应对外贸壁垒合作组织”法律顾问、代理律师蒲凌尘表示,“在第一轮答辩中,欧盟理事会就奥康等中国鞋企提起的诉讼逐一作出了抗辩回复。但在这一过程中,欧委会没有作为利益相关方介入本次司法程序中,仅保留了口头抗辩的权利。”据其透露,今年4月欧委会曾作为利益相关方向欧盟一审法院提出介入请求,表示支持欧盟理事会。随后7月,欧洲鞋业协会和意大利17家制鞋企业等也提出请求并介入了司法程序。 据蒲凌尘介绍,根据欧盟的反倾销司法程序,第一轮答辩程序结束后,随即启动的是第二轮答辩程序,时间将是一年。在第二轮答辩过程中,中方将主要围绕第一轮答辩中被诉方提出的辩点进行抗辩,诸如倾销计算的技术性问题,如何适用抽样调查程序等法律问题。另据记者了解,目前包括奥康集团、温州泰马、广东金履和新生港元在内的中国上诉鞋企已全部收到了一审法院转发的欧盟部长理事会和其他相关利益方的第一轮书面答复。 中国鞋企受累“反倾销” 从现状来看,这场鞋战至少还要历时一年,但在尚未出现最终判决之前,过去一年欧盟反倾销措施的实施已然对中国皮鞋的出口造成了较大冲击。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的相关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欧盟皮鞋反倾销产品进口数量与同期相比下降7.76%。其中,从征收反倾销税的国家——中国与越南进口的产品下降趋势十分明显,1-6月份从中国进口数量为0.86亿双,进口金额为9.43亿美元,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26.37%和21.36%。 由中国皮鞋出口数量减少而造成的“空缺”则被其他国家的皮鞋所填补。有中国鞋企表示,反倾销措施造成许多欧洲客户转向了巴基斯坦、印尼、印度和中国澳门等国家和地区。另有媒体报道称,奥地利在分析欧盟实施此措施后一年来的市场反应后发现,价格低廉的鞋类进口并没有因此减少。据此判断,由于制鞋行业主要依赖于劳动力和相关的低成本达到竞争效益,欧盟为避免欧洲本土制鞋工业受到冲击而实施的这些贸易保护措施实质上并没有意义。 “如此结果与他们的初衷显然是背道而驰,欧盟应该深刻反省。”中国皮革协会副理事长、奥康集团总裁王振滔表示,中国鞋企将极力争取在第二阶段的司法程序中实现突破。 -新闻链接 中国鞋企上诉内容 据悉,中国多家鞋企向欧盟一审法院提出上诉的理由主要有三条: 其一,是中国产品进入欧盟对其国内消费者、进口商、欧盟内转移到国外的生产者利益的影响,调查的依据和数据未公开,缺乏透明化。整个调查程序中,欧委会没有向奥康、泰马或其他任何非抽样企业做过关于“不审核市场经济地位”的书面解释,这让企业不知所措。 其二,《欧盟反倾销条例》中关于市场经济地位的条款和关于抽样的条款之间衔接不太完善。其中关于抽样的第十七条规定是一个比较笼统的条款。根据关于市场经济地位的第二条规定,要求对每一家企业的“市场经济地位”问题都要做出审核。但事实上欧盟只抽取10家既做倾销调查又做市场经济地位调查。 其三,在反倾销执行中,对于损害认定欧盟甚至不完全按照法律规定。审核损害的因果关系、损害的数据计算、采取的幅度、基础和所取得的数据让企业无法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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