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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爱普生专利案判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9日 00:12 中国经济周刊

  纳思达—爱普生专利案判结 “中国制造”背黑锅?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许浩

  在经过漫长的等待后,珠海纳思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纳思达”)期盼中的那缕曙光还是没有出现。

  美国当地时间10月1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下称“ITC”)就“纳思达侵犯爱普生墨盒专利案”做出终审判决,判定涉案的爱普生专利有效。而该案调查所涉的纳思达等24家公司所出售的墨盒产品侵犯了爱普生专利,被禁止进口及在美国市场销售,这些公司分别来自美国、韩国、德国以及中国。法庭还发出“普遍排除令”和“禁止令”,要求所有进口商都不得将相关专利侵权产品进口和销售到美国。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针对纳思达等被告的“禁止令”与牵涉到整个市场的“普遍排除令”并发,令此次判决成为有史以来“337调查”在通用耗材领域最严厉的判罚。

  终审判决,纳思达再输

  终审判决发出后,10月23日纳思达发布声明表示:纳思达作为“337调查案”众多涉案厂商中的积极应诉者,得到了国内外同行和客户的尊重和大力支持。纳思达将坚定地采取后续的法律行动为其产品在美国市场的销售扫清障碍。“案件并没有结束,将在美国联邦法院继续进行,纳思达誓将抗争进行到底。”

  此案开始于2006年2月,打印机厂商爱普生及其两家美国子公司在美国向ITC提出申请,指控中、美、德、韩等国家的24家公司出口到美国的墨盒产品,侵犯了原告在美国的11项专利权,请求ITC启动“337调查”程序对涉案产品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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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事务部主任张毅介绍说,“337调查”是指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规定的行政调查程序。任何一家美国企业如果认为某一进口货物的进口侵犯了它的知识产权,就可以发起337程序。

  “337调查”一旦指控成立,不但制裁措施严厉,而且缺乏有效的救济措施,即一旦该企业可以证明进口产品确已构成侵权,ITC有权下达排除令或禁止令,指示海关禁止该类产品的进口和销售。

  事实上,纳思达在美国遭遇“337调查”并非第一次,2006年7月,打印机巨头惠普公司也提起了“337调查”——惠普以纳思达公司生产的替换用“克隆”墨盒侵犯了惠普的专利为理由,向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和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了上诉。

  今年3月,在经历了几个月的调查之后,纳思达与惠普公司达成了和解,纳思达在承认了惠普专利的有效性,并且同意停止在美国以及惠普享有专利的其他国家销售某些墨盒产品后,惠普提起的“337调查”才宣告结束。

  一个小小的墨盒竟然引发了如此声势浩大的“337调查”,这个原本受关注度不高的行业突然之间成为了媒体关注的焦点。

  据了解,此次“337调查”被诉、注册地在中国的墨盒厂商(包括外商独资与中外合资企业)原来共有17家,但除纳思达积极应诉外,其余均放弃应诉、退出美国市场。

  今年3月31日,ITC发布初审裁决,宣布爱普生的11项专利全部有效,认定24家公司所出售的墨盒产品中,有超过1000种型号的墨盒侵犯了爱普生的专利,并建议发布一个普遍排除令和停止令,要求所有被告停止向美进口和在美销售侵权墨盒,并禁止所有侵权墨盒进入美国市场。

  对于ITC的这一初审裁决,纳思达表示不服,认为ITC行政法官片面地对爱普生的所谓专利权进行了扩大化的解释,要求ITC对初裁意见复审。但是,复审结果再次令纳思达失望了。

  “纳思达对ITC的裁决表示失望,美国ITC的普遍排除令必将对全球的兼容耗材厂商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10月22日, 纳思达市场总监臧晓刚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说。

  纳思达能代表“民族品牌”么?

  ITC的最终裁决已经水落石出,但是媒体上的口水战还在继续,焦点也并非集中在案件本身,而是纳思达究竟是不是所谓的“民族品牌”?

  有媒体认为,此案是“民族品牌与洋品牌的打印耗材的大战”,“借‘337调查’,洋地雷全面阻击”大声呼吁“要拯救中国本土品牌”。

  而另一些媒体则认为,由于许多侵权企业选择中国作为其生产基地之一,中国通用耗材产业也受其拖累,在国际市场口碑不佳,使“中国制造”因此而蒙羞。纳思达只是一家“海外注册、并依托珠海低廉成本进行加工的外商独资企业”,“此次337调查的最终判决可以说是耗材产业‘盼望已久’的消息,因为它能够‘还真正守法运营的中国耗材企业以清白’。”

  此番公说公有理,婆说婆说有理的争吵尚无公论,但是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却浮出水面。那就是,在以往有关中国产品的337调查案中,其一方是外国公司,另一方是民族本土企业。但是有关墨盒的一系列“337调查”案里,其中的主角纳思达、爱普生、惠普,却全是清一色的外资企业。

  据珠海纳斯达公布在网上的资料显示,其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还曾在去年获得珠海市政府颁发的珠海市外资企业最佳成长企业“金渔女奖”。而提起“337调查”的爱普生是一家跨国公司,来中国投资已经21年。已经将中国作为了其在全球最重要的研发和生产基地。其全球超过半数的员工是中国人并且在中国工作和生活。同样,惠普公司也是在中国发展了20多年、在中国建设了多家合资公司、早已深深融入中国经济生活之中。

  业内人士认为,尽管纳思达是外商独资企业,但是其在中国设立的公司在美国的“337调查”案中两次失利,受损最大的还是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声誉。

  早在2000年通用耗材的领军人物珠海天威飞马打印耗材有限公司(下称“天威公司”)就已经历了国内第一场关于打印机耗材知识产权诉讼。2000年,爱普生在美国以侵犯知识产权为理由起诉讼天威公司。该专利纠纷案历时5年之久,一直到2005年以双方达成庭外和解而告终。

  业内专家认为,这场“中国耗材行业知识产权诉讼第一案”使得国内一部分耗材厂商开始痛定思痛,下大力气展开研发工作,逐渐确立了自身独特的技术优势和竞争能力。这使得近年来的“337调查”中,中国本土几家较大的通用耗材厂商均因此而得以置身事外。比如在2006年爱普生提起的 “337调查”中,天威公司就不在其中。而另一部分耗材厂商则试图依赖低成本、纯模仿的老路,来牟取巨额利润。这才造成一部分耗材厂商被同一块石头——专利诉讼绊倒了两次。

  国内知名的英美法专家、北京大学徐爱国教授认为,“337调查”毫无疑问带有一定的“贸易保护”色彩,但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没有国界的,耗材领域的“337调查”尘埃落定,说明只有重视开发自有知识产权,积极在国外申请和维护知识产权,才可能维护自身在国际市场上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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