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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重点保证住宅用地需求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7日 16:34 北京晚报

  本报讯 (记者 李海霞) 怎样保障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住房用地?昨天,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土地供应调控热点问题,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一一做出回答。

  优先安排“解困住房”用地

  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昨天强调,根据近期发布的236号文规定,在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应按照“适当压缩工业用地,增加民生用地”的要求,安排一定比例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确保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年度供应总量不得低于住宅供应总量的70%。对没有完成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年度供地计划的,第四季度不得供应其他商品住宅用地。对收回的闲置土地,也要优先安排用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4招防止开发商“囤积”

  最近,有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大量储备土地成为媒体关注的热点,开发商“囤积”土地会进一步加剧房地产市场土地供求紧张程度,导致
房价
上涨,
国土资源部
表示新出台的236号文有针对性地制定了4项措施,这包括:规定每宗土地的开发建设时间,每宗地的开发建设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年;加大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要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要责令有关企业限期动工、竣工。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要坚决无偿收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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