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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拆解废旧电器 最高要遭罚50万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1日 08:34 华龙网-重庆晨报
本报讯 (记者 杜海 实习生 许星) 电子废物拆解易导致环境严重污染,从明年2月起,无照经营电子废物拆解的,最高可处罚50万元。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由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正式出台,电子废物拆解将有“正规军”。 私人拆解易污染环境 近年来,电脑、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等电器更新换代的速度越来越快,规模越来越大。据专家估计,我国每年约有400多万台电视机、500多万台洗衣机、500多万台冰箱、600多万台计算机及3000万部手机进入淘汰期。 市民淘汰的电器大多流向市场,由私人进行拆解,其中所含的重金属极易污染环境。而近日出台的《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就提出让“正规军”处置电子废物。 据介绍,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拆解利用和处置电子废弃物建设项目,由环保部门列入临时名录并向社会公布,列入临时名录的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只有列入名录(包括临时名录)的单位(含个体工商户)方可从事拆解利用处置活动。市民或者企业可以通过名录,找到放心的“正规军”处置电子废物。 无照经营最高罚50万 那些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散兵游勇”将面临灭顶之灾,办法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缔、没收工具、设备等,还可以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而拒绝现场检查的,则可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环保局介绍,电子废物在拆解时容易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目前我市尚无专业的电子废物处置机构。而办法明确提出,禁止露天焚烧电子废物和直接填埋的方式,必须在专门作业场所进行拆解。 据了解,重庆去年曾进行过电子废物的摸底调查,相关建议和措施已交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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