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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家用电子电器维修服务经营者权益保护日面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6日 14:30 中国家用电器维修协会

  9月20日,中国家用电器维修协会在北京召开了“家用电子电器维修服务经营者权益保护日”新闻发布会,确定每年9月20日为“家用电子电器维修服务经营者权益保护日”(以下简称经营者权益保护日),主题是“知权·维权”,协会发布了《家用电子电器维修服务经营者权益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保护办法》)。

  一、市场动力助推行业协会引领行业和企业自律、科学、健康、和谐、快速发展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家用电子电器产品的销量和居民家庭的拥有量迅速攀升,家用电子电器产品的咨询、购买、送货、安装、维护、修理、保养等服务业务快速增长;平板电视、数码产品、微型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等高技术含量产品对维修服务的技术要求越来越高;现代社会工作节奏日益加快,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普遍增强;外商专业家用电子电器维修服务企业进入我国加速,家用电子电器维修服务市场竞争加剧,家用电子电器服务向服务商转化进程加快。

  我国家用电子电器维修服务市场和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巨大变化,迫切要求行业协会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构建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依据家用电子电器维修服务行业发展趋势的要求,积极正确引领行业和企业自律、科学、健康、和谐、快速发展。

  二、保护经营者权益是保护消费者权益、保障行业健康有序和谐发展的重要基础

  家用电子电器维修服务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是服务的真正提供者。长期以来,我国家用电子电器维修服务行业零、散、小、乱,社会地位低下,行业人才匮乏,现有服务水平与国外发达国家服务水平有很大差距。随着国外专业服务机构进入我国,家用电子电器制造业在经历了产品竞争、质量竞争、价格竞争后,发展制造服务业成为行业和企业面临的挑战,服务不是简单意义上的竞争手段。

  协会确定经营者权益保护日,指导、帮助经营者“学法、知法”,自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升经营者的社会商业地位和提高服务水平,促进行业和企业发展,成长壮大为优质的专业服务商,才能减少大量的、不必要的维修服务纠纷和投诉,切实保障消费者得到公平、公正、合理、规范、标准的服务,真正维护消费者权益。因此,保护经营者权益是保护消费者权益、保障行业健康有序和谐发展的重要基础,保护经营者权益就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是一致的。

  三、《保护办法》明确提示八条权利,强调经营者知权,学会自我保护

  今年,首个经营者权益保护日的主题确定为“知权·维权”。协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经营者的实际情况,组织起草了《家用电子电器维修服务经营者权益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保护办法》),向协会会员单位和部分代表性企业征求意见。《保护办法》重点明确,提示经营者要注意八条权利。包括:自主经营权、公平交易权、维护声誉权、收益权、安全作业权、条件保障权、知情权和损害赔偿权。

  《保护办法》中第三章为“经营者权益自我保护”,明确提出经营者应认真学习、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充分了解和掌握自身合法权利,高度重视并自觉依法维护权益。并提出了具体的自我权益保护的措施和办法,包括签订合同、服务程序、服务预先约定、解决权益侵害途径等。

  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构建和谐行业

  协会认为,经营者权益保护日以及《保护办法》是经营者权益与消费者权益的和谐、统一,这是构建和谐行业的重要保障之一。协会将充分利用自身职能,通过教育、培训、提供咨询、受理投诉、协调等方法,鼓励、支持经营者特别是协会会员维护合法权益;同时也将积极倡导、加强行业自律,对有侵权行为的经营者进行提示、警告,对其中的会员,依据《协会章程》和《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做出相应处理。

  中国家用电器维修协会

  二○○七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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