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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两烤鸭店争鸭王商标 争夺三个回合未有结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4日 07:54 北京晨报

  持续数年,历经三个回合仍未有结果

  晨报讯(记者 杜娟)真假“鸭王”之争愈演愈烈。日前北京鸭王提供了新证据。其董事长穆民表示:“上海淮海全聚德同时把‘精品购物指南’、‘财富通’也作为自己的商标申请注册,说明其以不正当手段抢注别人商标不是偶然的。”

  北京鸭王于1997年9月成立,上海的鸭王2002年6月成立。上海鸭王委托上海淮海全聚德烤鸭店有限公司申请注册鸭王商标,并核准注册。为此,北京鸭王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为被告、以上海淮海全聚德烤鸭店有限公司为第三人,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鸭王烤鸭店有限公司董事长穆民向记者介绍说,北京“鸭王”比上海“鸭王”早五年将“鸭王”作为商号和

商标并持续使用,且上海淮海全聚德烤鸭店有限公司是北京全聚德的加盟商,与自己是竞争关系。上海“鸭王”经营时使用与己方商标近似的字体,致使消费者误认为其是北京鸭王的上海分店,这纯属搭便车。上海淮海全聚德则称,其申请注册的“鸭王”商标多次获得荣誉,已是深入人心的餐饮品牌。而北京“鸭王”虽然在先使用了鸭王标志,但不能视为商标法意义上的在先使用该商标的行为,其在时间、方式、程度、地理范围上的影响也极为有限,尤其是在上海“鸭王”的所在地并未形成公众影响。

  事件回放

  ●第一回合:注册申请均被驳回

  2000年,北京鸭王申请注册“鸭王”商标被商标局以“直接表示了服务内容和特点”为由驳回。2002年,上海淮海全聚德烤鸭店的申请被同样理由驳回。

  ●第二回合:上海被批准,北京提异议

  2003年,上海淮海全聚德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评委认为,“鸭王”不属行业通用术语,经多年使用和宣传,显著性得以加强,故决定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2005年,北京鸭王提出异议申请,理由是上海淮海全聚德的鸭王商标是对北京鸭王的模仿和抄袭。商标局2006年5月裁定北京“鸭王”异议理由成立,“鸭王”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第三回合:北京鸭王提起行政诉讼

  上海淮海全聚德于2006年6月再次向商评委申请复审。商评委认为,上海“鸭王”商标未侵犯北京“鸭王”的在先权利商号权,也未构成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的情形,核准注册。这一裁定结果让北京“鸭王”大为不服,向北京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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