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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与新光发布共同声明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3日 02:50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谭丽雅) 经过近一个月的波折,昨天凌晨,“新光天地百货商业纠纷”的当事双方———北京华联与台湾新光三越发布了共同声明。 声明指出,华联新光百货(北京)有限公司合资各方在履行合作协议过程中发生的相关问题系单纯的商业纠纷,新光三越对双方在企业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认知上的不同表示遗憾;北京华联表示该事件的发生纯属误会,并致歉意。双方同意即刻展开协商,并循约定的方式和合资公司章程彻底妥处双方合作争议。新光三越派任到合资公司的管理人员将逐步恢复正常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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