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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欧盟商会发布第七版年度建议书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2日 09:28 PRNEWS.cn中国商业电讯
北京 2007-09-12(中国商业电讯)--2007年9月11日,中国欧盟商会发布了其年度的《欧盟企业在中国建议书》。这是中国结束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五年过渡期后,中国欧盟商会发布的第一本建议书。 中国欧盟商会主席伍德克对此评论道:“随着经济持续强劲增长,中国的商业环境依然对欧盟企业具有吸引力。但是,在华运营的外资企业所处的投资环境也正在变得更为复杂和更具挑战性。尽管在法律法规体制上取得了切实的进展,某些行业的企业在如技术转让等领域中,面临着新的或更为复杂的要求。知识产权保护仍然是主要的关注点。” 一系列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明确了企业在华运营的权利和义务,中国欧盟商会对此表示欢迎,但同时也注意到,仍需要更为系统化的措施来提高新法的执行。本建议书提供了欧盟企业对当前中国商业环境的最新分析和一百多条相关建议。 建议书由中国欧盟商会的工作组共同撰写编辑而成。商会希望本建议书能够有助于中国政府通过提高透明度、保证平等待遇和增强政策变化的可预测性,来继续努力改善中外企业的整体投资环境。 中国欧盟商会秘书长沙利文表示:“我们坚定地支持中国经济改革继续前进,以及中国发展国内市场、提高能源利用率、实施更为有效的环境保护和减少社会不平等现象的政策。我们相信欧盟企业能够并且正在为中国实现这些目标而做出积极的贡献。因此,我们鼓励中国进一步开放市场,为中外企业提供平等竞争的商业环境。” 《欧盟企业在中国建议书》将被呈递给中国政府和监管机构、欧盟委员会、欧盟各成员国政府以及中欧双方众多的商业组织和企业。建议书在北京正式发布后,中国欧盟商会的会员们还将前往比利时布鲁塞尔,向欧盟委员会的高级官员们介绍本书。 《欧盟企业在中国建议书2007/2008》内容要点 最近的发展 2006年中欧双边贸易增长21.6%,贸易额超过了2500亿欧元。 在大多数领域进行了大规模的经济改革。 欧盟对华投资持续增长,2006年超过了37亿欧元。 立法过程中的征求意见范围得到扩大,比如《劳动合同法》、《物权法》以及目前正在起草过程中的《专利法》和《能源法》。 新法的颁布,包括中国第一部《反垄断法》。 对外资开放银行业,降低资本要求。 节能减排措施的强化,以及全国气候变化行动计划的公布。 在全国范围内对新车要求实施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接近欧III标准)。 挑战 通过保护主义措施,予以外资企业不平等待遇,这一趋势出现在某些监管机构内部。 依然缺少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有效遏制措施。 法律体系需要进一步协调一致,并加强法律的贯彻和实施,特别需要加强各地方的执法力度。 在某些行业内依然存在投资限制,例如汽车、电信、石油和能源。 由国家自行制定的标准造成贸易和投资上的技术壁垒,缺乏对国际标准的执行,审批程序繁琐。 在法律法规颁布和生效之间,应留有足够的过渡时间。 对某些行业的进入设立强制性的技术转让门槛。 在特定领域缺少独立的监管部门,造成有效、透明和独立的决策机制的缺乏。 不合理的能源价格阻碍节能措施的发展和先进环保技术的推广。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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