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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出台多项利于船舶工业健康发展的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1日 12:33 北京联合信息网中国信贷风险信息库

  2007年9月4日,国防科工委印发了《船舶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科技发展纲要)和《全面建立现代造船模式行动纲要(2006-2010年)》(行动模式纲要),分别在我国船舶科技发展和先进造船模式方面提出了指导方针、发展目标和总体部署。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生产许可管理条例(草案)》正在征求意见中。根据该生产许可管理条例规定,我国实行船舶生产许可制度,未取得船舶生产许可的企业,不得从事船舶生产。同时,政府将支持发展先进船舶生产能力,逐步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船舶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银联信分析:

  我国船舶工业将得到政策指导性发展

  一、政策出台有利于结构升级和效率提高

  近年来,我国船舶工业取得了长足发展。2006年,全国造船完工量1452万载重吨,新承接船舶订单4251万载重吨,手持船舶订单6872万载重吨,分别占世界市场份额的19%、30%和24%。我国造船产量已连续12年位居世界第三,新承接船舶订单占世界市场份额突破30%,位居世界第二。

  但船舶工业在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船舶生产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近年来,受旺盛的水运市场需求推动,中小型船舶制造企业数量剧增。据国防科工委船舶行业管理办公室统计,全国共有各类船舶制造企业约3000家,其中规模以上的造船企业431家,总体呈企业数量偏多、水平较低、小而散的局面。有相当数量的中小型造船企业普遍存在生产硬件条件差、技术和管理水平落后、质量意识淡薄等问题,“滩涂造船”等不规范生产现象也还存在,造成一些低质量船舶进入运输和生产领域。

  由此可见,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不仅要面对世界造船业快速发展的大势,还要面对国内多种力量的角逐。因此,我们认为,以上方针政策的出台和即将出台,将推动我国造船业产品结构的升级和生产效率的提高、限制行业的过热竞争,提升造船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成本竞争力,对行业的长期发展有正面作用,实现船舶工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银行信贷机会投资提示

  1、拥有科技实力的企业有优势

  《科技发展纲要》旨在提高我国造船业的高端船型、海洋工程设备和船用设备的生产能力。“十一五”时期是我国船舶工业向更高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虽然在新接订单、手持订单等量化指标方面有了长足进展,但是同先进造船国家相比,技术、效率上的劣势仍然明显。随着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和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市场周期性波动、人民币汇率升值等潜在风险对产业发展的不利影响日趋增加。

  因此,为使我国船舶工业加快科技发展步伐、提升科技整体实力、增强抗风险能力和提高国际竞争力,《科技发展纲要》中列下4个目标:一是船型开发取得重大突破,主流船型综合竞争力进入世界前列,LNG船、豪华滚装客船等高新技术船型立足国内设计,船舶设计技术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二是掌握主要海洋工程装备关键技术,深海半潜式平台研制取得突破,FPSO设计建造水平进入世界先进行列;三是船用设备国产化水平显著提高,自主产品研制取得突破,船舶主、辅机制造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四是信息集成、精度管理、敏捷造船等关键技术取得突破,为全面建立现代造船模式提供科技支持。

  根据《科技发展纲要》的规划,高新技术船型、海洋工程设备和船用设备是未来我国船舶业发展的重点,并且这些船舶或设备的制造属于高端产品,在国内同类产品中有竞争力,这些船舶制造企业有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2、生产效率高的企业有优势

  《造船模式纲要》提出了目标:到2010年,骨干造船企业基本建成以中间产品组织生产为主要特征的总装造船模式,中间产品实现成品化、专业化生产。管理精细化和信息集成化水平明显提高,形成连续、均衡、有节拍的流水式生产;生产效率达到25工时/修正总吨,三大主流船型造船周期缩短到10个月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5%,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提高60点以上,人均年销售收入达到100万元;中小型造船企业初步实现由传统造船模式向现代造船模式的转换,基本形成按中间产品组织设计、生产的管理模式,全行业生产效率与日、韩的差距缩小到1/4。

  根据《造船模式纲要》的规划,我国将推动船企改进造船模式、提高生产效率。由于分体结构造船等先进技术的应用,生产效率成了行业优胜劣汰的标准,即使是中小型船厂,如果效率足够,一样可以获得船舶的部分分体机构外包。所以说银行选择船舶制造企业作为信贷对象,同样要衡量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

  3、大型船舶企业有优势

  另外,正在讨论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生产许可管理条例(草案)》,则将通过许可证管理的办法,规范行业生产秩序,促进船舶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我们预计后续还将出台船舶行业投资有关的管理条例,其中将规定投资建造10万吨以上船舶项目必须经行业机构(国防科工委船舶行业办公室)出具意见后报发改委批准,投资建造10万吨以下船舶项目由地方政府批准。

  这将遏制国内造船业出现的投资过热苗头,中船集团和中船重工集团的相对垄断地位将进一步稳固,生产大型船舶的中国船舶受益最多。

  [本文由北京联合信息网中国信贷风险信息库提供,未经北京银联信信息咨询中心书面许可,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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