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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控思路生变房价稳定可期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31日 04:34 第一财经日报
许慧颖 日前举行的全国住房工作会议上明确传递出一种声音:房地产宏观调控的主调不知不觉在发生变化。住房保障成为今后地方政府的主要工作职责。 会议指出:“省级政府对辖区内住房保障、住房供应和房价稳定工作负总责,市县政府是责任主体。”从会议的关键词: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等来看,不难发现,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方向更多转向了政府自身:亦即强调政府住房保障的责任。 今后,还需要一系列可执行的配套政策文件的配合,内容涉及到民政、土地、金融、财政、税收等各个部门,未来将出台相应的配套文件以供执行。 按照国务院24号文件和全国住房工作会议的部署,2010年底前,全国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都要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低保户和低收入家庭可以租赁政府提供的廉租住房,其他低收入家庭可以购买政府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 国务院还重申,新开工项目套型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中低价普通商品住房面积必须达到70%以上,这些商品房实际上是向中等收入家庭提供的。21世纪不动产分析认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占全部商品房供应量的70%,房地产市场就有了稳定的基础,其他高档商品房价格即使上涨,对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也是有限的,因此,房价也就有了稳定的可能。 房地产投资是固定资产投资的一部分,预防投资过热当然要调控房地产投资;房价是房地产市场的核心,调控房地产市场必然要以调控房价为主。殊不知,这些都是属于市场的调整范围,应该也必须交给市场,或者以市场调节为主。 建设部将在10月底之前,对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的比例展开督察,以确保房源。与上层主管部门宏观调控形成呼应,北京从市建委到区建委均已经建立住房保障部门。北京本月还将正式公布住房保障计划。 欢迎订阅《第一财经日报》!订阅电话:010-58685866(北京),021-52132511(上海),020-83731031(广州) 各地邮局订阅电话:11185 邮发代号:3-21 新浪财经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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