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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设计重大缺陷引发8-19铝液爆炸事故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8日 02:59 第一财经日报
综合新华社报道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8月27日公布了对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8·19”铝液外溢爆炸重大事故的通报,要求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冶金、有色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通报指出,这个工程由无设计资质的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设计,设计图纸存在重大缺陷,铸造机循环水回水系统设计违反了排水而不存水的原则。该厂铸造车间回水管铺设角度过小,静态时管内余水达到管径的三分之一,回水坑内水深约0.92米,循环水运行时回水坑内水深约1.28米,常规设计应不大于0.2米。上述情况的存在造成铝液流出后与大量冷却水接触发生爆炸。 并且,工厂现场建设施工违反设计。一是将1号铸造机北侧和2号铸造机南侧的回水坑表面用30cm混凝土浇铸封死,导致大量铝液与水接触后产生的水蒸汽无法释放,能量大量聚集,压力急剧升高爆炸。二是厂房东区原设计为三条16吨普通铝锭铸造机生产线,现场实际安装了两条16吨普通铝锭铸造机生产线和两条铝母线铸造机生产线。造成现场通道变窄,事故发生时影响现场人员撤离,是事故发生后人员伤亡扩大的原因之一。另外现场应急处置不当,应急预案不符合规范要求等也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当日当班生产时,1号混合炉放铝口炉眼砖内套(材质为碳化硅)缺失(是否脱落或破碎,由于现场知情人全部在事故中遇难,现场反复搜寻炉眼砖内套未果,目前难以判断事故前内套的真实状态),导致炉眼变大、铝液失控后,大量高温铝液溢出溜槽,流入1号16吨普通铝锭铸造机分配器南侧的循环冷却水回水坑,在相对密闭空间内,熔融铝与水发生反应同时产生大量蒸汽,压力急剧升高,能量聚集发生爆炸。 安监总局要求,冶金、有色企业在新建、改扩建项目时,必须选择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按规定履行立项申请、审批、审查等程序,未设计或无资质设计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严格执行设计变更程序,不得随意改变工艺布局和增减设备。 今年8月19日,位于山东省邹平县境内的山东魏桥创业集团下属的铝母线铸造分厂发生铝液外溢爆炸重大事故,造成16人遇难、59人受伤(其中13人重伤),初步估算直接经济损失665万元。 欢迎订阅《第一财经日报》!订阅电话:010-58685866(北京),021-52132511(上海),020-83731031(广州) 各地邮局订阅电话:11185 邮发代号:3-21 新浪财经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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