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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法初审热议奖罚力度 棒子要硬萝卜要甜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8日 02:44 第一财经日报
赵杰 “大棒子”要更硬,“胡萝卜”应更甜。针对初次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循环经济法草案(下称“草案”),会议组成人员建议加大奖罚力度。 昨日下午对草案进行分组审议时,有委员认为,一方面,草案的激励措施力度不够,达不到激励的作用,对于财政资金支持的,要明确说明。同时对于税收优惠应细化,建议给予免税甚至长期免税的优惠。 另一方面,有委员认为,鉴于目前破坏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原因在于法律责任追究无力,建议应强化法律责任。 据悉,在全国人大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中发现,小煤窑开矿造成的损失、造成的浪费严重。发达国家回采率达到70%~80%,我国在30%左右,许多小煤矿只有百分之十几,造成的损失非常严重,但是没有人追究。 由此,有委员建议强化法律责任章节的规定,强化法律约束力,以强制发展循环经济。 除此之外,还有委员认为,现实中很多发达国家把能耗大、污染成本高的产业拿到中国进行。同时,国内有些企业拼命搞出口焦炭指标赚钱,对循环经济发展损害严重,草案对此应给予重视。 由此,他们建议规定对此类产品禁止进口或出口,同时在适当的地方增加规定“国家对企业实行关停或者禁止生产淘汰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产品”。 结合相关法律的现有规定,有委员建议草案进一步加强与这些法律的衔接,同时加强可操作性。 欢迎订阅《第一财经日报》!订阅电话:010-58685866(北京),021-52132511(上海),020-83731031(广州) 各地邮局订阅电话:11185 邮发代号:3-21 新浪财经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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