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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违反竞业禁止义务 娃哈哈起诉达能董事秦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1日 11:44 每日经济新闻

  昨日,记者从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了解到,日前沈阳中院已受理娃哈哈中方股东起诉达能董事秦鹏案。沈阳陵东实业发展总公司作为股东要求秦鹏和沈阳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分别赔偿100万元人民币,并且沈阳娃哈哈的300万利润全部归陵东实业所有。针对沈阳陵东实业发展总公司的控告,达能亚洲有限公司表示,娃哈哈合资企业的三位达能董事没有任何违法行为。他们始终履行着应尽的法律义务和职责,始终如一地维护合资企业的利益。

  原告认为,从1996年开始,法国籍人士秦鹏先后在不同时期担任沈阳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的董事至今。秦鹏在担任董事期间,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时兼任了乐百氏(广东)饮用水有限公司、上海正广和饮用水有限责任公司等20多家与沈阳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的公司的董事、董事长等高管职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和竞业禁止义务的规定,损害了沈阳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的利益。而达能对此的回应则是,“根据有关的合资协议,受到非竞争性条款约束的不是达能董事,而是宗庆后先生。”

  据了解,沈阳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是由杭州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持股95%)与沈阳陵东实业发展总公司(持股5%)共同投资成立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沈阳陵东实业发展总公司的诉讼请求,要求秦鹏立即停止担任与沈阳娃哈哈有竞争关系的公司的董事及董事长职务,停止损害沈阳娃哈哈利益的一切行为,并且作出赔偿。

  2007年7月6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相关证据资料,认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依法受理了原告沈阳陵东实业发展总公司提起的诉讼,并向原告发出了《案件受理通知书》。据了解,法院将于近日组成合议庭,正式审理此案。

  达能拟购入纽密科开发营养品

  昨日,记者从达能亚洲有限公司了解到,达能集团(达能)与皇家纽密科公司(纽密科)联合公告,双方已达成意向,达能将以每股55欧元的价格收购皇家纽密科公司发行的所有流通股(收购提议),这一报价比纽密科公司过去3个月的平均收盘价高出44%。纽密科公司监事会与执行委员会(委员会)将一致建议纽密科公司的股东接受这份收购提议。

  达能表示,收购皇家纽密科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达能集团在消费品行业中的全球领导地位,其重心在于开发健康的营养品。达能计划完整保留纽密科目前的业务,将其作为达能集团里一个新的业务部门来运营。

  纽密科和达能预计在今后的几周里就收购提议达成完整的协议。目前计划在2007年8月公布收购提议备忘录及其条款和条件,随后将在股东特别大会上进行讨论。袁田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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