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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立法为中小企业减负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1日 13:39 中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信息网
在刚刚结束的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上,备受关注的《河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获得通过,该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这对于改善河北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河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于5月24日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获得通过,该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这个地方性法规从融资、经营环境等方面均体现了对中小企业的保护。 鼓励中小企业互助担保 为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资金瓶颈,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预算中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逐步扩大规模;应当在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专项资金,用于担保机构的资本金注入和风险补偿;应当鼓励单位和个人采取多种形式依法组建面向中小企业的合作金融组织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为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用于科技创新、市场开拓等投入企业的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应当安排一定比例用于中小企业发展。 中小企业经营用地不被侵犯 中小企业依法取得的生产经营用地和营业用房及其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按照《条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征收中小企业合法使用的土地或者拆迁其经营场所、生产、生活设施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妥善安置和合理补偿。 不能强迫企业提供赞助 《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中小企业实施下列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向中小企业收费、罚款和摊派,强迫中小企业提供赞助;无偿占用企业财物,侵犯、毁损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其合法财产;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中小企业接受指定产品或者服务;强迫中小企业出资参加评比、评先、达标和培训;强迫中小企业订购报刊、书籍、音像制品或者做广告等;强迫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购买有价证券;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增加中小企业负担的行为。 银联信分析: 目前,河北中小企业已达16.7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9%以上。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该《条例》的通过对改善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环境,促进其健康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2007年,是河北省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重要一年。围绕全面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化解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用地、人才三大难题,促进中小企业上总量、上规模、上水平,河北省主要实现了五个突破: 发展突破。年内力争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和上缴税金分别占河北省GDP和财政收入的50%以上,实现“双过半”。 政策突破。颁布了河北省第一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性文件《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使各项促进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同时,以省政府名义出台《关于推进河北省全民创业的决定》和《关于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意见》,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融资突破。在积极扩大担保机构数量,规范运作,防范风险的同时,整合市、县担保资源,每个设区市建立一个区域性的核心担保机构,提高担保能力。河北省年内担保资本金达到60亿元;与金融机构合作,探索推广担保平台、风险评估平台和信用评价小组三位一体运作方式,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力求在缓解融资瓶颈上有较大突破。 创业突破。着力强化政策支持和引导,进一步培育壮大各个领域、各个层次、各种类型的创业主体,形成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的良好局面。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培训,年内远程教育培训基地达到200个,铺天盖地地催生一批小企业,以创业促就业、促发展、促和谐。 扶强突破。按照“分级抓重点,对口抓帮扶”的思路,积极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做好第二轮河北省百家成长型民营企业的对口帮扶工作,指导各设区市开展好河北省1000家成长型企业的帮扶工作,做好做快、做强做大一批规模企业,形成经济增长的强大支撑点和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的“航空母舰”;重点培育100个中小企业名牌产品、50个省名牌和100个省著名商标,突出抓好5个国家级区域品牌、5个中国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的培育工作,顶天立地壮大一批规模企业、产业集群和知名品牌。 [本文由中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信息网提供,未经北京银联信信息咨询中心书面许可,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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