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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国家连续调整钢铁产品出口税收政策 力促结构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5日 06:55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记者 原国锋

  财政部的一则消息在钢铁业掀起波澜:自今年6月1日起,对80多种钢铁产品加征5%至10%的出口关税;将去年已经征收出口关税的钢坯、钢锭、生铁等钢铁初级产品的税率由10%提高至15%。这已是自2004年以来第六次调整钢铁产品出口税收政策。

  目标——

  指向节能和环保

  “这一钢材出口调控政策,可以说是到目前为止我国对钢铁出口调控力度最大的一次。不但对钢铁行业带来巨大影响,还关系着相关的许多产业。更重要的是,它还传递了一个强烈的信号,对资源型、高能耗产品的出口将会严格控制。税收政策在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越来越显示出它的独特威力。”中国钢铁协会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  

  在日前举行的第八届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财政部副部长李勇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对于资源型、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取消

出口退税和降低退税率的范围将继续扩大,而稀缺性资源、高污染和高能耗矿产的资源税税额将提高。”

  此次“钢铁税政”出台之后,中国钢铁产品出口的总体政策框架体系已基本成型:大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率归零,表明国家不鼓励高耗能、高污染及资源类产品过度出口的坚决态度和明确定位;对80多种钢铁产品实施出口征税,是设定了钢铁出口的“成本门槛”;再加上国家近期强力推行的关停和淘汰钢铁落后产能的进程,是在生产和出口“两道闸门”上同时限制低效产品的充分释放;对高档钢铁产品和特钢品种,将适当保留出口退税,鼓励结构调整。

  据介绍,财政部还将完善资源税制度,扩大征收范围,改进计税办法,提高稀缺性资源、高污染和高能耗矿产的资源税税额,并且完善资源有偿取得制度,严格资源开采的准入制度。

  影响——

  遏制钢铁出口过猛势头

  钢铁出口增长太猛,这是导致这次钢铁税政出台的最直接原因。

  此前,我国相继出台了大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归零”和对部分钢铁产品实施出口许可管理这两项政策。但很难遏制住钢铁出口的猛烈势头。据统计,今年4月份我国钢铁产品出口再一次大幅增长,创出了新的历史纪录。其中钢材出口716万吨,同比增长165%。而去年末,一些咨询分析机构认为今年中国钢材出口总量将会有所回调,全年出口量估计在3000万吨左右。但今年前4个月的实际出口量已超过2000万吨。而且,一直被视作出口数量“合理标尺”的“在钢铁总产量中占比不超过10%”的界限也在被打破。去年,中国钢铁出口总量占总产量的9.2%。

  征税政策公布后的第一天,国内市场现货及远期合约均出现下跌,观望以及悲观气氛加重。  

  北京兰格钢铁研究中心信息总监徐向春认为,尽管国内出口较多的建筑钢材的市场需求十分旺盛,但目前在资源供给较为紧张的情况下价格仍出现下跌,表明市场观望、悲观气氛加重,对后市并不看好。

  有分析人士认为,钢铁税政给钢铁出口带来的影响会逐渐显现。但也不会使国内钢市或钢材出口市场面临“崩盘”。中国钢材出口总量将会逐渐进入受控状态,但中国钢材不会“完全退出国际舞台”,因为国际市场对中国钢材的依赖度在上升,而且短期内无可替代。目前,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建立长期稳定、可持续的出口结构。

  契机——

  提升产业集中度的好时机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李玉峰说:“国内钢铁企业大多数生产的产品都属于技术含量不高的初级产品,这类产品被加征更高的出口关税后,出口数量将会下降,这将导致国内市场的初级钢铁产品价格很可能出现下降,从而导致部分企业利润下降。但这给大型龙头企业进行行业内的收购兼并提供了机会。如果国家再能出台一些配套政策,对推进高污染、高能耗的小钢铁企业的关闭,对加速钢企联合重组、改善钢铁产品结构、提高钢铁产业集中度提供了条件。”   

  在国际市场价格有所下滑和政策调控的双重挤压下,下半年钢材出口数量和出口价格很可能出现下滑。出口数量减少和出口价格下跌将直接加重国内市场供应压力和影响市场信心。如果国际市场能够进一步走强,淘汰落后产能进展顺利的话,将缩小市场下跌空间。 

  有分析人士认为,目前,国内钢铁行业主要是受制于铁矿石资源瓶颈和国家对节能减排的环保要求。但如果钢材价格走低,一批中小型企业可能退出市场。此举将促进国内钢铁市场大洗牌,兼并收购更加频繁,钢铁行业的龙头企业有望受益。

  从出口退税到加征关税(新闻链接)

  为遏制钢材出口热,自2004年以来连续5次下调其出口退税,并对部分型号钢材产品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并将加征钢铁产品出口关税:

  1.2004年1月,将钢材产品退税由原来的15%下调至13%;

  2.2005年4月,取消生铁、钢坯等钢材半成品的出口退税;

  3.2005年5月,将板材、线棒材出口退税由13%下调至11%;

  4.2006年9月,将142个税号的钢材出口退税率由11%降至8%;

  5.2007年4月15日,将部分特种钢材及不锈钢板、冷轧产品等76个税号出口退税率降为5%,型材、盘条等另外83个税号的钢材产品全部取消出口退税;

  6.2007年4月30日,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出公告,决定从5月20日起对部分型号的热轧卷材、冷轧板材等钢材产品出口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

  7.2007年5月21日,财政部宣布,自今年6月1日起,对80多种钢铁产品加征5%至10%的出口关税;将去年已经征收出口关税的钢坯、钢锭、生铁等钢铁初级产品的税率由10%提高至15%。 (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叶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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